我是个出租车司机。
从南崁的酒吧载到一个客人,他很明显喝醉了。
目的地是内坜。
讲好地址,输入导航以后客人就开始讲电话。
一路上都相安无事,结果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他说我绕路。
我说我不知道,是按照导行走的。
结果对方开始大声,于是我即刻决定报警处理,并请他下车。
当然他是没付车资的。
警方抵达前,我们在车外,他一直在电话里讲说我绕路,拗他酒醉的。
于是我吐出了一句:“绕你妈啦”
然后他霹雳啪拉的骂了我一堆,又干又威胁的。
当然还是没有付钱。
警方抵达以后,我想说拿了钱就息事宁人吧。
结果对方死命咬著说我骂他,要我道歉。
我没拿到钱当然不肯,当下表明若他不付车资我即提告诈欺。
对方拒不付钱,协调正式破裂无效,于是一行人抵达派出所。
结果对方一到派出所立刻就给钱了,然后马上提告我侮辱还是公然侮辱。
(警方跟他讲了很久,他还是坚持提告,他跟警察还吵了起来)
笔录马上就开始制作了起来。
我有行车纪录器,不过是很烂得那种,只有录到他在车内的恶言恶语。
后面的档案因为都在车外所以听不清楚。
双方都有酒测,他高达0.96。我当然是零。
他有很多前科,我没有。
作完笔录就走了,然后我就这样莫名其妙被告了!
之后能反告诬告吗?还是告他什么吗?
其实我也知道他告不成,问题是我可以告他什么?
唉!深夜问题多,各种行业都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