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被提告过失伤害

楼主: martin770323 (orange range)   2016-03-21 23:18:39
大家好 有一些问题想请各位指教
以下我朋友被告者简称A 提告者为B
A骑机车经过路口时因为闯黄灯被B撞
警方当时鉴定写说无法厘清责任
但在单子上有填写A的车尾被B的车头撞
A毫发无伤 但B的脚趾有骨折
一开始双方互相给联络方式后
B跟A说他三个月无法工作加上精神损失要赔19万
A当然觉得他疯了因此拒绝
双方上调解委员会
在调解过程中B依然坚持要19万
并且拿出医生诊断说建议休养三个月
但没写在家休养因此A觉得B还是可以工作
最后B还是要10万块但A不愿意因此调解失败
现在B要告A过失伤害
请问各位这样告下来胜诉的机会大吗?
如果胜诉大概要赔多少
毕竟这种车祸应该还是双方都有责任吧
只是我朋友运气好没受伤而已
假如日后上法院A可不可以针对他是车尾被撞
因此B有可能抢快闯红灯或者是他应该注意左右来车来反驳呢
谢谢大家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3-21 23:46:00
告过失伤害赢了没得到啥啊是输的要给国家钱或给国家养
作者: Woqeker (窝颗ker)   2016-03-22 01:11:00
输是输前科 看觉得前科重不重要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6-03-22 02:17:00
A抢黄灯那B应该一直是红灯 要调监视器证明A抢黄灯或B闯红灯还要看干道支道 左方车右方车 等去判断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3-23 04:10:00
楼上说的没错,必须有监视器或相关行车纪录器,证明是A抢黄灯,或B闯红灯,这样才能厘清肇责,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调不到影片),那被告A就只能申请车祸鉴定,看揹责多少,就负担多少比例的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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