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先说我真的很蠢,心情很难过,拜托别骂我了...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想看陈奕迅演唱会,但抢不到票,在网站上看到有一篇文章可以让票
且不加价,条件是需要协助他们,我看见后想说地点很近于是就寄信过去了。
因为他们自称是香港一群很死忠的粉丝,需要有人帮忙跟台湾票商接洽,他们会提前汇款
,我完全不用自己出钱,只要帮忙将款项面交给票商就好。我虽然也有考虑到会不会是诈
骗,但那时只专注在“不要在他们没给钱的前提下帮他们付钱”就好,完全忘记人头户这
个问题...,今天打开网银要汇款时才发现帐户异常,去邮局问说我的帐户已经变成警示
帐户了。
到警局报案后,警察说我总共被五个被害人检举报案,但我想了一想,帐户里面根本不止
五笔汇进来的款项,大概还有很多人被骗吧,只是还没发现而已...。
我网络上查到的是叫我要提供一切的证据,然后法官要我和解的话绝对不要和解,只是官
司会打很久很久很麻烦,但最后我应该会被判无罪。
但我亲戚(法律系目前在联合律师事务所)却建议我不要提供任何他请我帮忙的证据,因
为我会从无罪变成共犯,这样一来我很有可能有案底,以后不能考试也不能出国留学等,
且建议我能和解就和解...。
总金额加起来真的不小,我根本没有钱可以和解,听到的建议方法又很不一样,想请问有
没有人有相关经验可以分享,或者有无高手可以协助?真的好着急也好气自己这么轻易就
相信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