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n0607 (珍)》之铭言:
: 请问
: 刑附民求偿 开完民事庭 对方没上诉了 拿到民事判决确定通知书后
: 之后该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 我上网看了一些资料,有一些问题,希望有人能帮帮我
: 1.
: 因为我方和被告是同事关系 我们知道他在哪边上班 他每个月都有薪资收入
: 请问这样子还要去国税局申请调查他的财产资料吗?
: 要申请的是什么资料? 存款? 财产 薪资?
: 该准备什么证件资料国税局才会帮忙受理呢@@?
: 台北或全台湾哪一个国税局都可以申请吗?
拿判决和确定证明书去国税局查.查他的财产和所得.
要带身分证和印章.以上都要正本!
只要国税局皆可
: 2.
: 请问如果 国税局要申请调查财产 当天申请当天就会出来吗? 申请要钱吗
: 因为人不在北部 没办法回来协助长辈跑程序 希望可以一天内走完程序 所以想问一下@
: 3.
只要证件资料准备齐全.印一印盖章就可以给你了.共500
: 上网看到这句
: [执行之财产必须在该法院管辖区内,才可以向该管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 我方和被告的所有官司都在台北法院
: 强制执行是去台北法院申请吗?
: 还是因为被告的户籍或财产在基隆之类的 就要去基隆的法院才能申请呢?
等申请财产所得资料后再决定向哪间法院提出"声请"
假如他在台中有房子.就向台中地院声请
在台南就向台南地院声请
在台北则要看在哪区.向台北或士林地院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