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ystage (亭)
2014-10-11 01:31:41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以结果犯的方向去处理,
我想很难提出确切的证据去争取损害赔偿
请问有其他方法或适用法条以争取赔偿吗??
另外请问板上各位前辈,
在台湾有没有机会对这些一犯再犯的大企业提起集体诉讼,
有办法像美国处以天价赔偿吗??
胜算有多少??
不然每次都只是有留发票的人退货,没留的人认栽,
违法赚的永远比赔的多,间接鼓励企业去做假。
谢谢大家
"天价赔偿"胜算0 台湾仅采损害填补且并没有惩罚性赔偿
其实我一直搞不懂,团体诉讼就算胜诉了,要赔给谁?消50有让与损赔请求权,我可以想像到钱要赔给谁而民诉44-3或消保53就只能请求不作为吗 QQ当然消保50的那个争议,学说好像咬得很紧
消保51,故意是3倍以下损害额之惩罚性赔偿金但损害额要证明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这块台湾消保法很严苛,金额低外构成要件真的很严谨.
一倍跟三倍其实意义不大 重点就是损害额的证明...食安问题的损害额通常都不是马上能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