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债权凭证
因为对方没有加保单位,这并不意外
意外的是对方的电脑工作室
也没有登记公司,更不用说有统一编号了
我朋友打电话过去,他还说他不是老板...
但明明就是天天收现金
那请问一下
这样子我是不是就无法申请查封他电脑工作室的
财产,因为我无法证明他就是老板
另外这有购成毁损债权吗
谢谢
※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铭言:
: 今天去民事执行处递状
: 顺便也咨询了一下
: 因为听说他之从被我申请强制执行后
: 所有的钱都领了出来放在身边
: 因为对方是开电脑工作室的
: 是该公司的负责人
: 所以我如果到时候收不到钱
: 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他公司的电脑及有价值的财产
: 之后会进行拍卖
: 如果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有脱产行为
: 就可以提出毁损债权的告诉
: 所以这样子的回答应该是没错吧
: 谢谢之前板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