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申请公司设立事宜
发现官方新版的公司章程第20条的“已往”改成“以往”
公司年度总决算如有盈余,应先提缴税款,弥补“以往”亏损,次提10%为法定盈余公积,
其余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余作百分比再分派如左:
(一)股东红利 。(二)员工红利 。(三)董事监察人酬劳 。
查询字典后发现意思真的不同
已往:过去、从前。
以往:1.将来、以后。 2.过去、以前
请问政府是特别有用意的吗?
改成“以往”是不是对公司较有利?
公司章程下载连结:
经济部全国商工行政服务入口网
https://onestop.nat.gov.tw/oss/web/Show/formDownload.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