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jade123 (蓝玉)》之铭言:
: 请问我可以并案吗???
: 。
: “亲爱的书记官小姐妳好,因为我没读过什么书的关系,所以我想请问一下: 假设我现在
: 跟a两个人互殴,然后我们互相对对方求偿,我想请问,这样我告他、他告我是不是应该
: 在同一个庭审理???”
: “你告他跟他告你是两回事啊”
: “书记官小姐,妳听我讲,因为我没读过什么书的关系,可是我告他、他告我是基于同一
: 事实啊”
: “你告他你是原告、他告你他是原告,两个不同啊”
: “好啊,那我想请问,如果12345678910十个人在互殴,1告2345678910、2告1345678910
: 、3告1245678910,这样要开几个庭??? c的10取2,开90个庭啊!!! 这不是很浪费司法资
: 源吗???”
: “关于你的问题......”
: “书记官小姐,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可是我很懂得举一反三么,我现在也是在帮国家节
: 省司法资源啊!!!”
: “..........,你开庭再问法官好了”
1.检察官不愿意同意被害人刑事诉讼法228条诉请,就会是上面那种状况!!
2.我说这话接下来有人就开始乱嘘了!不过呢?请问一下102年度侦字18817号侵害著作权
等案件,既然检察官多次收到被害人诉状,也知道起诉被告有恐吓被害人人身自由及安
全不利,却又忽视事实发生,逼迫被害人另行按铃申告,形成103年度他字1250号妨碍
自由等案件,这篇,还真讽刺得很彻底,并案?虐死被害人让被告好无罪释放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