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最高院民刑庭决议不再对外公告

楼主: zhaomine801 (暴龙推事)   2014-06-30 01:30:34
我倒是颇赞同T道长回应的第二点,决议乃至于判例在欧陆法系的定位很尴尬
并且最高法院目前与司法院的定位也异常奇异,但这是有历史缘由的
总之就欧陆法系而言,理论上行政函令、最高法院决议以及判例等应该都非司法院大法官
的解释标的;我的浅见是以前的解释认为上开种种可以作为标的应该只是权宜之计,但没
有任何论证,仅以终局判决援引上开决议或判例等作为限制才可以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
,这点至今仍然是未解之谜。
有个问题是这样,正常来说符合上诉三审的案件,只要第三审判决驳回或自为判决即告确
定;可是在最高法院的后面/上面又有个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究竟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释功
能到底是什么也非常奇异。就律师角度而言当然是希望司法院大法官能就宪法角度当下宣
告释宪标的违宪无效,因为当事人可以拿判决去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但有很多的案子是
大法官宣告定期失效,当事人只能吃鳖,成为为往后人铺路的救苦救难的苦行僧。
听说最近最高法院想要模仿日本的最高法院,采行大小法庭的审理模式,或许大法庭判决
某种程度上可以取代决议以及判例;但是问题在于日本的大法庭是在处理违宪争议时所招
开的审理程序,也就是说日本最高法院同时具有我国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的功能,并且日本
的最高法院是比较具有民主正当性,因为法官人选是被提命任命的。
虽然上面说的都是理论,但现实面而言目前最高法院片面说不再公布内部决议,我也有几
个疑问:
1) 所谓“内部”是只最高法院内部法官才有办法查到吗?其实这问题我觉得也挺鸟的,
只要有“历史纪录”的东西都可以“打听到”。也就是说若有下级审法官或道长透过
关系打听到该次不公开的决议,就打该争点,这样会不会有资讯不对等的问题?
2) 延续上个问题,我是不能能以对造知道最高法院的内部决议认为不公,作为上诉第三
审的理由?
3) 再来是假设我知道该决议好了,在大法官解释还没变更决议不能作为释宪标的以前,
若我透过关系知道了内部该决议,我得否以终局确定判决后指摘该决议违宪?
以上是我的想法
※ 引述《newyorkoo (QOO)》之铭言:
: 最高院已经不再提供民、刑事庭会议之相关资料及决议了
: 现在是连司法都要搞黑箱了吗?
: 不知有无相关人士可以说明?
: 以下为内文:
: http://tps.judicial.gov.tw/faq/index.php?parent_id=642
: 本院民、刑事庭会议之相关资料及决议,系为统一本院之法律见解,仅供内部参考,不再
: 对外公告;至决议内容之法律见解,由各庭透过具体个案展现于判决或裁定中,请参阅其
: 后本院相关之判决或裁定。
: 统一近了,大家赶快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吧
: 顺便问一下 哪里可以查96~101的司法官特考的榜首名单???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06-30 16:02:00
这样做应该是让决议更潜规则化不过在个案上仍会透过判决理由呈现,不过因为没有公开"决议"可以引用所以就可能变成法官在引用时不见得会完全一致到时决议一路到释宪被打脸时比较不会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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