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我在4月中进入某大专院校担任约聘人员,工作薪资九成为教育部补助,学校支付一成,
劳退6%须从薪资中自付,也没有说每月几号发薪。我虽然有别的工作经验,但刚进入此学
校这种职场,进入后才知道学校人员并不适用劳基法。
进入学校并完成就职手续后,人事室主任要求我和其他三位同样职位的同事需要签工作契
约,来来回修改几次后,大约是4月底,主任终于告知要增加罚则,其内容为:若
乙方(我)没有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书面申请,且经甲方(学校)同意,需罚款一个月的
薪资。经过一番波折后来我们还是只能先签了。
学校约聘人员的薪资需要经过申购通过再上签,然后才会拨款,中间每一道手续当然需要
经过层层处室关卡,我也是进入后才发现学校各处室的关系并不佳,各有自己的派系,
导致公文需要一直去催促才能通过,目前我们四月的契约卡在某个处室,而公文则卡在
另一个处室,人事室则在上星期来电告知须拿到契约过签核才能同意拨款。
我多次向我直属主任反应也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因为主任也怕得罪人,她的回答
多是:你要自己去问公文现在在哪里然后去催一下。我也曾经询问过本市府的劳资关系
契约的合法性,回答则是学校不适用劳基法。私下问过教育部承办人员则是说要向教育
部提出申请,教育部就会介入调查学校。
目前我是没有很想把事情闹大,但是薪资一直拖欠对我而言真的是很大的困扰,而且
现在五月已经要结束了,四月的薪资还没拨款,那五、六月的薪资要到哪时才能拿到。
现在教育部已经拨款给学校,但因为学校内部的问题无法得到拨款,且也无法说是哪一
位长官不发钱,他们没有人说不给我们薪资。现在我是知道这单位不能再继续待了,
但是考虑到找工作等因素,还是想先拿到这段时间的薪资后8月再提离职。想询问学校
现在拖延发薪,是否有违法?之后若是持续拖延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