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9251011 (大眼仔)》之铭言:
: 因为自己刚开店~
: 很多东西都还懵懵懂懂
: 然后商业公会就寄信来说要加入公会
: 根据什么商业法~~
: 然后就说要加入~~
: 如果没加入~会怎样吗?
:推 Rhadamanthuz:1.先用“商业团体分业标准”找出你开店的行业别。 10/22 03:13
:→ Rhadamanthuz:2.依商业团体法第14条规定,你必须加入公会、缴会费 10/22 03:19
:→ Rhadamanthuz:3.若不加入,商业公会将发函令限期加入,逾期不加入 10/22 03:21
:→ Rhadamanthuz: 可对你处以罚锾,最重停业(商业团体法第63、67条). 10/22 03:23
最近参加公会两年后,也对此感到疑惑
我先补充R网友没有提到的法规
商业法64条
针对会员不依章程缴纳会费者,处以
1.劝告:欠缴会费3个月
2.警告:欠缴会费6个月
3.停权:欠缴会费9个月,经警告不履行者,不得参加各种会议。
4.欠缴一年经停权不履行者,报主管机关处1500~10000罚锾
商业法70条
依本法所处罚锾,经警告未缴纳者,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当初县商业会公文来时,上面写了" 加入公会除遵守法令之外,亦能保障公司行号
提供资讯,方便投标,政府采购等。试问一间小公司或个人工作室是有多少人需要
投什么标,采什么购。至于什么提供资讯,我是从没看过,如果是县市政府公开招
标,那些不用加入公会也看的到,投标那些大饼你能闻到香就是上辈子烧香了。想
吃到肉,洗洗睡比较快。
个人是在台东县做生意,这两年的参加会议,差不多每次都有人会发难,说道越来
越多行号拒绝公会或是拒绝缴纳会费,希望台东主管机关能以强制的手段让其加入
公会。所幸台东县政府的回应是"内政部建议以柔性方式劝导,而非强制开罚。"并
且建议公会自行检讨,是否提供更多服务项目,已达成吸引业者加入公会。
结论:当初创业也是看到什么强制执行,什么会停业,就加入了。事实上,公会也有
提供一些讲座的活动,甚至吃吃喝喝的活动。但对于小公司小行号来说,的确是没
有吸引力。而商业法看起来是某些条文是圈圈叉叉没错,但未能有强制执行的法令
性质,如有相关的更深入疑问可能要请内政部说明。
公会或商会原则上还是中大公司在玩的东西。而确实要认识一些异业朋友的功能也
是有,但是这不是每各行业都有的需求,如果用强制手段实在很可恶。
说法如有错误欢迎请指正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