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应检举方要求公布判决过程

楼主: F00L (愚者)   2017-11-30 12:10:53
我这篇文章主要要讨论的是“未来修订板规”关于“分身限制”等议题大家的意见。
※ 引述《Fernandeo (Fer)》之铭言:
: 原文恕删。
就拿这篇前文为范例,有板友提出疑问:
→ CoreyV: 好想知道是不是T换个帐号上来发文 11/28 20:26
推 linfuon: 有点奇怪...真的会有局外人这样进来分析前一阵子的事? 11/30 00:42
有所谓搞不清楚状况的回答。
嘘 rekun: 你不认为T是想要找麻烦的人?不好意思请你去google他的id 11/28 18:57
→ rekun: 看看他在其他板那些言论 还有私信挑衅他人的种种行为 他不 11/28 18:57
→ rekun: 回应是因为他原本就是故意捣乱为目的 他目的达到了他还没 11/28 18:57
→ rekun: 事回文做什么 你知道他已经去闹过多少板了吗?还有你讲的这11/28 18:57
→ rekun: 些我不觉得刺耳 我只觉得你根本搞不清楚状况 11/28 18:57
→ newtypeL9: 如果我记忆正确的话应该不是分身,这个ID之前有看过 11/28 20:57
→ newtypeL9: 推r大,感觉这篇搞不清楚状况+1 11/28 20:59
→ rekun: 嘘你就是因为你没查证就认定某T不是有意找麻烦 事实上这个i11/29 04:21
→ rekun: d就是到处以闹板为乐 11/29 04:21
也有朝另一个方向想的思考。
嘘 aquacomfort: 哈哈 风头过了才敢回来 下个礼拜是不是轮到TRosi叫阵11/29 00:17
推 aquacomfort: 吞不下这口气 结果连本尊都拉出来一起臭掉 呵呵 11/29 11:54
推 aquacomfort: 其实估一下就很明显了啦..也不只三个 IP换很勤罢了 11/30 02:23
→ baigyatsh: 真的好有趣喔 google有三个ID常常一起出现 一搭一唱 11/29 21:55
→ baigyatsh: 应该不是理解力有问题啦 11/29 21:56
推 ifyoutry: 你把这两个ID跟PTT一起搜寻,在推文里会观察到一些东西 11/30 07:26
→ ifyoutry: ,但算不上什么直接证据,看个人心证吧. 11/30 07:26
让我们先搁置对那题答案的探究,
进入对“板规”、“使用者”、“板主”的探讨。
推 salami: F跟T是否为同一人 在有一个帐号违反版规的情况下 11/29 11:53
→ salami: 我记得可以向多重帐号部提出申请查询 11/29 11:54
→ salami: 不过我简单看来应该不是啦 我是一般人 11/29 11:54
→ salami: 当然要有足够证据啦 立场和口气像 还不够 要真的像到某些 11/29 12:03
→ salami: 程度 另外最好有其他佐证 Q了IP一样当然最有说服力 11/29 12:04
→ salami: 听起来F只是讲来呛他的啦...证据应该没有很充分XD 11/29 12:04
→ salami: 但如果用词标点很像 是可以合理怀疑啦 11/29 12:05
→ salami: 实际上送不送当然就得更严谨一些 11/29 12:05
我正面回应一下,那的确是我思考过的问题。
当事者IP有别没错,但其实不是没证据。
而几经思考,只要IP有别,我就不是有亏职责。
故决定不送帐号部,这也是给板友留一线。
毕竟,讨论文章的当下,临时条款早已生效了。
让我们回到对分身板规的讨论。
(节录自 #1NJovyhi文章)
推 newtypeL9: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么不好的规则,起码可以防止一些键 06/01 08:21
→ newtypeL9: 盘左右互搏的状况发生XD 06/01 08:21
推 Fernandeo: 这真的有点奇怪,我在这个板快十年,也参加过很多讨论 06/01 19:35
→ Fernandeo: 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也曾用不同帐号在板上推发文。 06/01 19:36
→ Fernandeo: 原来只要有人检举,我其实也该被永久水桶呀。 06/01 19:38
→ Fernandeo: 金版的第一原则不是善意使用吗? 06/01 19:40
→ Fernandeo: 不能指摘具有恶意,又没有人权益守损,却要处以永久水 06/01 19:41
→ Fernandeo: 桶这种不能恢复的处罚,有点让人不太认同。 06/01 19:42
推 Fernandeo: 为何未具恶意要使用多重帐号?这样问是要以动机入人于 06/02 13:49
→ Fernandeo: 罪。但处罚不是该以行为为依据吗?是执法者该先说服大 06/02 13:50
→ Fernandeo: 家,这样的行为具有该处罚的恶意才对吧。 06/02 13:51
推 Fernandeo: 动机完全也可以单纯是使用习惯,不能连结具有恶意的结 06/02 14:02
→ Fernandeo: 论。就如同金庸本人也用四个笔名写文章,难道也问他如 06/02 14:03
→ Fernandeo: 果不是想作乱干嘛弄四个笔名吗? 06/02 14:04
不以人废言。
我认真的思考着“恶意”的概念:
若没有乱板的状况,板主是否应该主动查察分身?
我个人倾向未来将分身问题,归于板友间提诉。
也就是板主采“不告不理”原则,而非主动查察。
这是我在未来修订板规,准备做的更改方向。
借此机会(讨论热度会比较高)问问大家意见~
我本来是暗暗在此留了个后著,但既然有板友破梗发现也正面讨论了,
不如就趁此热度讨论一下,未来板规怎么修改会比较好。
再来则是“预防”换IP模式分身所造成的乱板。
也就是防止注册小号(分身)影响本板投票结果的硬限制。
登入次数达三百次,会不会太多或太少?
要不要限制文章数量?(例如发表文章数量达二十篇)
还有,是“不受欢迎”名单的硬限制。
在临时条款中是将门槛订为“一篇文章达50个相异帐号嘘”。
50个,会不会太多或太少?(这很难订,毕竟本板使用者来来去去,总数不定)
藉著F板友文章的热度,我们讨论板规的修订方向。
但还是希望大家维持高度,
我们尽量讨论板规,切勿“因人设事”攻击到特定网友。
在此声明,修订之后的板规,也将秉持不溯既往的原则。
简言之,希望我们的焦点尽量在放在讨论板规,而不是讨论本案。
(本案就只是个热度很高、现实感十分充足的范例)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7-11-30 12:17:00
上帝?对不信的也只是个邪教神而已。能制裁人的从来都是人,人没有无能到只能期待鬼神。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7-11-30 12:42:00
我觉得分身直接有站规处理了 站规是直接砍帐号的 版上也不用特别管 到是分身在水桶期间发文直接送站方就能处理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7-11-30 14:36:00
居然在那篇出现我的推文,真是太神奇了XD版主是柯南吗XDDDD用柯南比喻是失礼了,可惜金庸中没有侦探角色,唯一比较像的黄蓉我又不是很欣赏,不想拿来形容人
作者: sexygnome (没道德有水准)   2017-11-30 14:53:00
检举制度可行,但需要公布结果与检举人吗?
作者: cloud1017 (铜锣卫门)   2017-11-30 16:10:00
登入次数300算尚可 就算每天登入也要养快一年文章数则可不必 洗文太容易 可能反造成他板大量废文再说发文数量跟发文品质也不见得是正相关
作者: lolicone (∥○△○∥)   2017-11-30 16:15:00
ptt不是一个人可以合理五个帐号吗?除非可以查出该人有五个以上的帐号或共用帐号的状况不然不太可能砍帐吧@@然后,有些板有明文规定水桶期间不能在该板开分身推发文,抓到就是一起桶到时间到。发文数量限制有好有坏,但也可以讨论是否限制劣文门槛@@ 劣文少于一篇之类的。
作者: cloud1017 (铜锣卫门)   2017-11-30 16:43:00
设定劣文门槛会比较好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11-30 17:59:00
我觉得以本案来说~应该直接送帐号部确认并依据是否为分身ID来永久水桶~毕竟你们有根据怀疑他们是同一人劣文不管在哪个版其实只要不是乱板很难达成,相对的有劣文纪录就代表有乱版可能,设劣1以下实在不过分因为在正常逻辑下正常使用的帐号不会被劣文文章限制我认为需要,其实我认为所有人数不满百的小板都应联合有发文次数限制的部分,因为你今天是小板为了在某些大板发文这边就变成洗板工具这样你看,你今天给他面子,他又在这边乱板了,这不送帐号管理部审核对我们这些正常且依据板规使用的善良使用者是不公平的,请尽速送帐号处理部吧你在给乱板者面子的同时也是在打善良使用者的脸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7-11-30 19:05:00
送帐号部查啦,让站方还他清白。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11-30 23:27:00
只是有些版太小,设高发文限制会很有必要吗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7-12-01 05:18:00
以前别板看到那种明显很冤被群众暴力的都没人要逆风帮说话反而像这种乱成一团线团的事情有人愿意逆风发声实在很诡异
作者: rekun ( )   2017-12-01 06:31:00
标准的为反对而反对 一直跳针说没有看到某T攻击的言论 神逻辑而且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7-12-01 08:46:00
原本想发文补充细节 不过怕字数不够 就用推文其实就算用Q的IP一样 也只是“很有力的佐证”而已因为在同一间办公室的同一个孔(同一IP) 分出去的电脑看起来当然会是同一个IP 比方说在家里的ADSL 我和家人的两台电脑 就会是同一个IP 更有甚者 学校计中电脑 如果在同一间电脑室 从同一台机器(不确定叫hub或switch或集线器之类)出去 其实就可能会显示同样的IP(不同间电脑室则可能不同)所以我只能说 单一时间内Q出来的IP 是可以“高度怀疑”不过还是需要长时间对照 或多时间点对照 这部分就是多重帐号部他们的专业了 (而且他们可以直接查长期的登入记录)为什么我会这样说 因为我和我哥之前在某游戏大板出没有位弄到最后自己被永久水桶的坏版主(请允许我简化故事)就指责我和我哥是分身 而且还呛要送多重帐号部但因为我们两个ID都没有违规 所以最后被多重帐号部退件就算也有玩同样游戏的现实朋友作证 他也不相信(因为这位坏版主本身就很糟糕 所以他是故意要整我们)所以我只想说 对于多重帐号的判定 1)依照IP可以高度怀疑2)判定必须以多重帐号部官方为准(除非超明显或当事人自招)3)二选一的话我是站在F版主这边 我只是补充这些经验说明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7-12-02 08:49:00
乱入)金庸里的柯南就是萧峰啊,一路推理还走到哪死到哪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7-12-02 10:26:00
金田一有一段就明显抄萧峯走到哪里死哪里啊XD虽然不知道他是否看过天龙八部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7-12-02 10:33:00
都筑 金田一少年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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