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liaslayers (司马云)》之铭言:
: 不好意思,看到很多人在说90分钟前要报到
: 不过我记得我在酷航的网站没有看过90分钟这个数字
: 刚去翻了一下
: http://www.flyscoot.com/index.php/zhtw/pre-flight/scootaboard.html
: 报到柜台及登机时间
: 我们建议所有乘客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至少120分钟前到达机场。预定起飞时间前3个小
: 时开始办理柜台登机手续,而在预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停止。
: 登机口预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开放,而在预定起飞时间前20分钟关闭。
: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好登机手续并抵达登机口,否则航班是不会等人的,您将无法登机
: ,机票会完全作废,且毁了旅行计划!
: 从头到尾都没有说90分钟前要报到啊@@?
: 能请教是从哪边看到要90分钟前报到的?
如果酷航官网真有如上面的叙述
哪基本上这个案例酷航输定了
消费者保护法 第 11 条
企业经营者在定型化契约中所用之条款,应本平等互惠之原则。
定型化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消费者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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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http://i.imgur.com/g8IsypN.jpg
这里写到90分钟前要报到 但又写60分钟前才停止办理登机手续
换句话说90分钟前没报到就等于不能办理机手续吗?如是 那60分钟前才停止办理登机手续
何必写?所以没再90分钟前报到要怎么处理再条款里根本没清楚写明
再解释上这就很有疑义了 上了法院按第 11 条会按哪个解释?有利消费者或有利
航空公司?
更别说官网又只写 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至少120分钟前到达机场 预定起飞时间前3个
时开始办理柜台登机手续,而在预定起飞时间前60分钟停止。
这里完全没提到90分钟
更是对消费者有利 整个来说一堆疑问下 上法院一定是做出对消费者有利解释
原事主建议先发存证信函附上法条给酷航(对方不理会没啥屁用)但可以向酷航表达追究到
底决心 一般公司都不希望弄上法院 应该会跟你和解 但如酷航真这么刁民
哪就告上法院 这案子要输很难
不是要做澳客 但也不要什么都自己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