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诊断证明书的记载方式

楼主: pony1207 (陈宝妮)   2014-05-25 00:26:41
感谢有本版实用的讨论,让小妹受益良多,
近日自行爬文研究及耳闻身旁的朋友的理赔实例,
有些疑惑想请诸位大大:
由于某些保险的理赔认定方式系依据诊断证明书,
且须符合条款中的关键字记载方式,
例如,心脏“绕道”手术(则绕道二字为不可或缺的字眼)。
当时朋友父亲的状况是心脏装支架,欲申请理赔,但医生拒绝在诊断证明书上
多写“绕道”二字,并答复二者指涉并不相同。(该医院为知名且具相当规模之体系)
有鉴于此,被保险人及家属通常不具医学专业,上例或许真的是被保险人一方有误解,
但,我想问的是:
1.实际理赔时,是否可能存在某种潜规则:例如:保险公司与众多医院关系良好,
进而影响医生记载诊断证明书内容的详实、精确程度?
2.保险理赔系由保险公司认定,保单条款解释权及理赔裁量权均向保险公司倾斜,
这些,在要保人这一方,有无可能制衡呢?
3.又,许多防癌险,常以列举在理赔范围内的手术及用药(多且高度专业)。
对于未曾经历过自身或亲友重大疾病,或实际进出过医院的要保人而言,
如何检视该保险商品是否符合需求呢?(许多业务员似乎也无法详细介绍?)
也许是在下尚有观念不正确之处,恳请各位不吝指教,否则,有些医疗险似乎容易流于
缴得到但赔不到?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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