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认知有误的话,从这位小姐身上,
其实看到几个很严重的问题:
首先,过去买的几乎都是“保障最低、
保费最贵(老实说,比终身型保单还要贵)”
的还本型保单,也难怪实际保障不高,
也更没有多余的预算再加买什么保险。
其次,老公几乎买的都是意外险。
以现有团险与还本意外险相加,
寿险保障才120万元,意外险则是320万元。
就算包括准备加买的,也还是意外险(保额100万元)。
当然,在保费预算不高,以及交通工具为机车之下,
发生意外的机率不低,多买意外险是OK的。
但如果就如同这位小姐所说,希望这三、
四十年不幸发生意外时,能应付重大疾病与不死不活的状态,
可能需要的保障可能要更多。
但目前看来,这位老公是目前一家经济主要供应者,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小孩,也无法确认这家每月生活费有多少?
但假设发生不幸,身故只能留下120万元,
全残也不过是320万元,
实在很难看出对于“不死不活”的风险保障能有多少?
这区区320万元,能让这家人生活多久?
因为,如果是全残的话,因需要以人照顾的关系,
生活费约是一般人的两倍。而富邦那张保单
虽然有一至三级残废扶助金,但保额只买10万元,
发生事故的残扶金每年才保额15%,根本是杯水车薪。
个人建议,在“保额”与“保费”不能两全之下,
除非真的是拿不出更高的保费,否则,
应该是先“确定保额”,再选择“同一保额之下,
保费最便宜的险种(例如定期险就比终身险便宜甚多)”。
因此,假设以每月2万元生活费为例,
预算极低之下,至少也要有“生活10年总生活费”
做为计算保额的基础。也就是说,
身故至少要有240万元的保障,全残至少要有360万元的保障。
更何况,国人每年死因调查中,因为意外而死亡的比例,
印象中最高、最高都没有超过20%,
反而是80%以上的比率,都是因为疾病。
而且也别忘了:一般寿险也有保障意外事故,
且也同样有便宜保费的保单可选。
所以,太偏重于意外险的保障、太过迷信“只选低价保单”,
可能会让自己与家人落入很大的风险之中。
因为说句极端一点的话,如果真想让保费降到最低,
“不买保险”是最快的。
但是个人认为,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而且,风险永远存在,就算妳不想买保险,
也是要做好“预先积谷防饥”的做法才是。
第三,关于团体险部分,过去也有不少业务员表示:
由于团险也有可能因为出险太多,
而不再续保或加费等问题
(当然,也会因为转换工作而丧失保障、
新单位可能提供的保障不如旧公司),
除非真的再也挤不出任何预算,否则,
千万不要把它当做真正有保证续保功能的定期保险来看,
而自己完全不另买保障(意思就是“保险也要分散风险”啦)。
最后,以上预购保单看不出是买给谁的。
虽说投保顺序应该是先由“一家之主
(主要经济来源提供者)”开始,
但就算家庭主妇,也该有一定的保障,
例如太太如果生病住院的相关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