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路上跟别人发生碰撞
我是机车 对方是汽车
我自认我是黄灯 过停止线
对方说我闯红灯
对方有保车体险
所以对方保险公司已经全数赔完
修头灯 修了三万多
我也有保第三责任险
据我这边保险公司说法
对方要我负全责
如果我签和解
我这方保险公司就会负三万给对方保险公司
可是我机车也要修理
而且我自认我一点错都没有
因为对方根本是在还没变换灯号就在路中间
而且我想调路口监视器 也没有
再者我想询问一下 如果我不愿意签和解
最后肇责比例如果是 一半一半的话
我修机车费用 原厂是报价5000
那我还要自己拿钱出来嘛??
就是保险公司赔对方保险公司 一万五? 我自己再拿一万五?
那如果如此 我不如签和解 自付我修机车费用?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