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heologe基信板一案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7-09-20 21:46:34
这个案子有点长,
大概切成以下两块。
【法规的涵摄部分】、【霸凌判准的构成与延伸讨论】
其他举证df随意批评其他网友之情事者,与本案无涉,
而且该板采不告不理制,当检举就去检举,板主刻意不处理再来申诉即可。
不要塞了一堆脉络文,然后核心的部分陈述得却不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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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规的涵摄部分】来看,
5.2 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在用词上有贬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检举,板主亦有权介入
处理,并得判定违规并依第5条处理。
既言‘针对团体’,实际上代表‘讨论时不该开地图砲’,
而且这样的陈述方式,尽管是以‘侃侃而谈个人心得’的形式,
但是实务上而言,难以被大众判读成不含‘贬低特定团体’的意义。
为何有些心得不会被直接认为是‘贬低特定团体’,
有些心得却很可能踩线呢?
这些状况要看是否有‘以偏概全’或是‘理据力道不足’的情况。
就此事件而言,
组仆很难认为这个评断相当公正,公正到有一定客观性,
可以支持组仆去推翻板主的心证。
所以这部分,维持原判决,
如果有另外不平情事,建议你循流程逐一投诉即可,
看起来对造某些陈述似乎也有踩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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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霸凌判准的构成与延伸讨论】来看,
批踢踢其实不太处理到这一块,既有的量尺太难管,
而且都有一群乡民搞到每晚打四十通电话骂人国骂,
却还是演变成在【可公评范围】内的行为。
总之,这些判准很诡异,即使某个判准较合理,目前很可能也没有足够的法源来作事。
不过就感受部分来说,
像‘讨论品质迟迟未提升’、‘对人不对事’、‘聚众排挤’等等,
这些情事组仆这里不会否定成‘必然不存在’。
只是这些情事是否‘构成霸凌’?
个人是觉得仍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如果T板友及其支持者对组仆的判断不太认同,
或许自由派的意见你们会相信得多:
https://news.readmoo.com/2015/04/27/kris-150427-internet-bullying/
https://news.readmoo.com/2015/04/28/kris-150428-bullying-case-study/
这些文章中,自由派的朱家安认为,霸凌的构成最好含有四个要件:
【结构默许】:在特定的社群中,有个结构在维护这些坏行为,让它们持续发生。
【言论无力】:坏行为的受害者失去话语权,无法发声改善自己的处境。
【外援困难】:非社群成员难以伸出援手。
【难以离开】:受害人难以离开社群。
如果要完全满足这四个判准要件,
实际上可能违反了我们的道德直觉,
也显得‘原来世上没有几起事件能称得上网络霸凌’。
(尽管他的定义,可能已经跟这个词汇的原提出者有相当大的落差)
当然,他还是想自圆其说,认为这不是非黑即白的判准,
但是太模糊的判准难免就演变为一种‘相对主义’甚至‘方便主义’。
如果今天,某些公众人物被人以身体特征或性向取了难听绰号,不停的取笑,
这样的人物却因为还有一定的话语权,所以能说成不构成网络霸凌。
那么,倘若有人遭受的情况比这些人物轻微,
依照当今自由派的定义,我也很难称之为网络霸凌了。
这听来很荒谬是吗? 这也是我觉得这些判准应用到实务上难免不够细腻的地方。
总而言之,霸凌的部分如果真心觉得构成,且需要帮助。
建议T板友试试其他更积极而有效的方式解决。
就目前的规定而言,这类情事我很难代为判断。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9-20 21:59:00
感谢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09-21 06:59:00
小组长是完全采纳eno把霸凌事实跟“把爱神爱人当屁”完全拆开来看,还有就是“你们”视为是会所全体,而非脉络中很明显的几位跟随df31的特定网友。但“把爱神爱人当屁”的上文df31的发言两个关键字,明显是延续df31一年多以来的霸凌言论,故这是不能拆开来看的。霸凌事实,无论定义如何,对于信仰者而言,当然不符合“爱神爱人”的原则,并且是践踏这个原则,怎么会是理据力道不足、以偏概全呢?现在是说df31的“霸凌行为”,是不是能被称为“把爱神爱人当屁”(以及赞许、默认他的言论者--“你们”)?用一般人的标准,可以说这些国骂、贬低人、不尊重人的语言很正常、见怪不怪(其实df31这样系统性的攻击人,我不认为很常见);但回到信仰者、回到“爱神爱人”的原则,当然叫做践踏、当屁。基信板的评论,当然在基督信仰的脉络中,而脱离了这个脉络,“把爱神爱人当屁”也更无法说成立任何贬低了。还请小组长稍微理解这个脉络。说某人或某几个人,把某某原则当屁,并且有事证,这样怎么会叫贬低人、群体呢?那这样讨论、辩论要怎么进行?因为他们无视该原则,而被他们以违反该原则的方式侮辱者,怎么会因为提出抗议﹑指出他们无视该原则而受罚呢?这是我申诉文要说本判决不符合板规﹑事实及情理。还请小组长再审酌"df31一年多来霸凌事证"与"把爱神爱人原则当屁"此评论之间的清楚连结;还有在有明确事证下,称某人或某几个人把某某原则不当一回事,到底为何是对人不对事的贬低?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0-17 07:03:00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 13:1)
作者: eno4022 (eno)   2017-10-19 21:35:00
怜悯他吧,他也是人,哪怕嘴巴再能说也一样需要倚靠主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0-21 07:56:00
是单纯吃豆腐还是真想按信仰原则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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