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规 v.20160201

楼主: 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2016-02-01 0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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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看板: Buddhism
标题: [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规 v.20160201
时间: Mon Feb 1 02:18:10 2016
本佛板板规依“板旨、经营方向”精神制定,以觉、正、净、佛、法、僧为指导纲领,
以分享佛法及讨论佛法为经营方向,期学人能将佛法运用于人间所面对的一切人事物,
遇到的各式疑难杂问能解套或有简便的对治方法。
“板旨、经营方向”视为板规之根本,依据“PTT公告-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以及“佛陀教育板进板须知”制定。
板友违规行为之认定,依据“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制定。
第一章 板主权限责任说明
A.板主执行板规时,遇违规相关之疑问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释。
如使用者反以言词攻击板主,得依“妨碍板务”禁言之。
板友上站3日未回应板主询问时,视同放弃抗辩权,由板主认定有无违规之事实,无其

异议。
B.有关违规处置系交由板主视情节衡量“违规情节”与“犯意”裁决禁言时间,文章是否
删除或劣退。板主处理板务,于收信后会尽量在三天内处置裁决,请耐心等候。
C.本板规采用“一罪一罚、累计量刑”为原则,若同时触犯多条板规,则禁言期限累加,
三个月内再犯者视为累犯,板主得加重禁言期,严重犯者,板主得斟酌增加其禁言期。
第二章 板友应注意事项
A.使用者于发言前,均有详阅相关板规之义务,于板规有疑问者,请“事先来信”询问以
利汇整。
B.如有其他意见或对板主处置违规有问题时,请循本章C项 程序办理。
C.板规申诉处理程序,依照组务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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