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Christianity板主永久水桶判决

楼主: sitos (麥子)   2016-01-04 02:05:56
在本申诉案所申诉的判决当中,板主所引用的板规为 #1KlvdLEQ (Christianity) 中,
第二章“一般罚则性板规”之第一条:
1.文章内容违反本国刑法本刑7年以上之言论,除依相关本国法律函送相关调查外,文章
立刻劣文,并永久水桶发文者。如违反本国行政法规并有相关罚则者,视情节通知相
关单位处理。
由于 #1KlvdLEQ (Christianity) 这篇板规于订定后,亦有转录至本小组组务板,
转录于 #1KmCG-Q4 (HumService) 后经过小组长审核核可后施行。在审核的过程当中,
对于认定违反板规第一条的组成要件,即已有过讨论,当时小组长对板规的理解为:
由于永久水桶加退文,是板主于板务处理上对使用者违规最严重的处分,
故该违规行为除对看板秩序造成影响以外,也“确实”违反刑法,
才能符合板规第一条所述“违反本国刑法 ... ”之构成要件。
故当时 pokky 小组长所理解的“违法”,乃必须包含进入司法程序,并在司法程序中,
被法官于判决中认定违法,或至少被检查官于侦查过程中认定违法进而起诉,
始达到该项板规所述之“违法”要件。此一较为宽松的“违法”认定标准,
亦为该项板规于小组长审核后,核可于 Christianity 板执行的认定标准。
然而在本申诉案当中,针对 meltice 板友的发言,板主并无出示相关的文件,
足以说明 meltice 板友的发言经任一司法程序认定有违法之虞,
并不符合板规第一条进行处分之要件。故原处分不应执行,处分撤销。
请 Christianity 板板主重新审理此案,并依循适当板规重新给予判决。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01-04 06:07:00
有人裤子不见了wwwww
作者: fab4312   2016-01-04 12:33:00
公理正义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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