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诉之再补充:
  amosvalen于2015/1/1在本组务版发表文章 (#1Kf27af5)
说:
   说我没处理~~~我不能接受
   今天明明就是S大不服判决闹版
   我水桶他继续闹 还开分身
   不然是要版主怎么处理?
   版主就是水桶他 不然还能怎么处理?
   大家都当过版主  你有什么更强的手段吗?
   事后amosvalen在本组务版 #1KfAPqa7 澄清并且向本人道歉
   理由为口误,然观诸以上之言语逻辑,绝非为口误。
   由此观来amosvalen 1对本人有极大的成见 2.amosvalen缺乏
   求证事实之能力与诚意,若非本人回文追究分身之事(#1Kf6QOt4)
   amosvalen 也不会做澄清及道歉. 本人高度怀疑amosvalen是一直
   怀着"本人有开分身 被水桶后闹版"的认知,绝非是口误.
   由此看来amosvelen对本人无故频繁发言的判决,根本是在一种偏见不客
   观的状况下所做的判决.
B.本诉之事证及相关资料:
 事证1 :
        143  4612/13 stevenjobs   转 [分享] 教宗吁培养神父 勿养成小怪物
        144    12/13 stevenjobs   □ [情报]温州天主教堂区以领洗人数作奖罚款指标
        145   712/13 stevenjobs   □ [讨论] 神父的培养过程
        146   112/14 stevenjobs   R: [讨论]法利赛人是基督徒养成必经的二转职吗
        147   312/14 stevenjobs   □ [讨论] 印度赛人在本版是否取代法利赛?
        148  1012/14 stevenjobs   □ 倪柝声的见证
        以上为本人所发表的六篇文章,发表至C版皆属正当合理,理由详见申诉理由1.
 事证2 :
    239   610/15 mediashow008 □ [问题] 请教正统基督徒一个问题
●  240    10/15 mediashow008 □ [心得] 分享听这次演讲的一些心得
    241    10/15 mediashow008 □ [问题] 何以基督徒不期盼有先知?
    242    10/15 mediashow008 R: [问题] 读圣经的目的是什么?
    243    10/15 mediashow008 □ [检举] alchem
    244    10/15 mediashow008 R: To ClubNewBoard
    245    10/15 mediashow008 R: [心得] 拜托反摩门不要继续毁谤
    246    10/15 mediashow008 R: [公告] 关于摩门与反摩门系列文章
    247    10/15 mediashow008 R: [公告] 关于摩门与反摩门系列文章
    248    10/15 mediashow008 □ [讨论]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与当代教会之研究
        C版曾有板友一日发10篇,尚被板主接受,正当性不足比上本人的六篇文章,
        密集度又远高于本人,由此观之,本人被水桶14日实属无理。
 事证 3:
   sacredstone 于 C版 1小时(跨日)三篇:
     68   512/19 sacredstone  □ [心得] 现今三个神学立场:一、排斥论
     69   612/19 sacredstone  □ [心得] 现今三个神学立场:二、多元论
●   70   312/20 sacredstone  □ [心得] 现今三个神学立场:三、包容论
   pipiboy 于 C版 1小时三篇:
    243    12/24 pipiboy1980  □ [新闻] 台湾宣教中心牧师呼吁“拒喝星巴克”
    244    12/24 pipiboy1980  □ [新闻] 多市前牧师被指为看色情片和情妇杀妻
    245   112/24 pipiboy1980  □ [新闻] 韩国一女性遭牧师性侵后报案又遇警察性
     s及p 两人密集发文行为:文章看不出有比本人的文章更有正当性,密集度又高于
     本人
4. 板友对判决的质疑:
    C版 #1KZPw5zS 的推文:
     come: 什么叫做频繁?看来只有windocanblow这种人可以揣摩你的心意  12/14 22:30
→   come: 早说过板规是幌子,还真是如此
     saniblue: 那你就自辞吧,就像马英九上台后才觉得阿扁不太烂,能让  12/14 22:42
→   saniblue: 我觉得优卡还不错你还真是救援王耶你。
     bluebrown: 如果是规范发文,说明什么是无故和明确定义频繁会较好   12/14 22:50
  → jksen: 我也觉得要定义清楚一天最多几篇,不然都版主自由心证。     12/14 22:51
  → jksen: 2天6篇我觉得还好,mediashow008都可以一天10篇了...        12/14 22:51
  → jksen: 很多版一天6篇都不会怎样,要不要直接说清楚怎样叫频繁?
     sysop5566:  为何不能密集发言  爱发就发  这里不能言论自由吗??    12/15 12:15
     kuanglun: 可以定义何谓"无故"吗? 发文不都是有原因的?
     kuanglun: 别把这一板变你个板. 板主是要服务板友,不是和板友对抗.  12/15 13:22
 → jksen: 我了解amosvalen你所说的正当性,但正当性的标准为何呢?     12/15 22:25
→ jksen: 又若是版主认定的具有正当性,是否两天6篇就ok呢?           12/15 22:26
→ jksen: 若不具版主你所认定的正当性,那么发一两篇OK吗?            12/15 22:27
→ jksen: 因为是纯粹自由心证的,我认为可以详细定义,减少点争议。   12/15 22:28
→ jksen: 还是说像八卦版一样,只要认定是类似厚问文就可删文的模式?  12/15 22:30
→ BPM88: 禁言3~30日,所以为什么是14日?感觉像小学生在判。         12/15 23:01
嘘 garlic1234: 版主个版当然是想怎样就怎样
  #1KZkWedR 的推文:
saniblue: 光第二章第二条我就觉得你该住北韩
推 saniblue: 那靠做个令人从心敬重的版主不就没这个问题了?JL版的版   12/15 22:19
→ saniblue: 主需要创这种金小胖条款吗?你靠一下为人正直好吗?我真的  12/15 22:19
→ saniblue: 觉得优卡不错了,至少他住台湾不住北韩。                12/15 22:19
推 cattgirl: 板规第2章第6条﹕十四日内无故发文及删文  应删除        12/15 22:21
推 Pietro: 不要少了"频繁" 我是觉得定义好"频繁"之意就可以了         12/15 22:30
嘘 saniblue: 你把stevenjobs桶了14天然后说讨论到31号?这样公平?没有  12/15 22:31
→ saniblue: 故意?                                                 12/15 22:31
→ kuanglun: 你逻辑在那里? 骂人和讨论可以相提并论吗?               12/16 08:57
→ kuanglun: 法律也不是法官自己写的.                               12/16 09:03
→ phdazure: 直接规范每天的发文和回文篇数(每人每天三篇文章,含转   12/17 14:13
→ phdazure: 转录文章一篇                                          12/17 14:14
推 phdazure: 板规讨论可以置底吗?毕竟是很重要的事                  12/17 14:18
推 traystien: ㄟ 是不是没有规范板友之间彼此谩骂人身攻击的行为啊    12/21 23:39
→ phdazure: 开地图砲等(有些脑X基督徒...)则视为挑衅全体板友,板主  12/23 22:45
→ phdazure: 有必要主动处理(推文开地图砲者水桶 发表文章开砲退文)   12/23 22:47
嘘 saniblue: Pipi我懒得说啥,只想看这版主秀下限,版规的棕准只在版  12/25 18:48
→ saniblue: 主不可预测的心中,不是说come要当给他当?他没说要当,   12/25 18:48
→ saniblue: 不过你何时自辞?                                       12/25 18:49
推 eno4022: 人身攻击的规范请板主先订出来再讨论+1                   12/27 07:08
→ eno4022: 我想这部分才是战神们最关心的事                         12/27 07:08
→ eno4022: 其他一般性规定,说实在没啥好说的,正常人若无精神       12/27 07:09
→ eno4022: 疾病,应该都不太可能会违反那些一般性板规               12/27 07:10
推 saniblue: 这版主刚上任就做了很夸张的判决,对版友质疑直接呛不然  12/28 13:47
→ saniblue: 你要给你做,版友对人身攻击有疑虑,叫版友去法院告,又  12/28 13:47
→ saniblue: 把stevenjobs以不知名的发文标准抓去水桶。              12/28 13:47
→ saniblue: 反而对Pipi连发文亳无反应,摆明了有针对个别版友,一点  12/28 13:49
→ saniblue: 也不公正,做得无法令我尊重他。                        12/28 13:49
推 jksen: 请问amosvalen,新版规能否增设"人身攻击"的详细规定罚则?   12/28 18:26
推 jksen: 还有版规第二章之六,"无故之频繁发文及删文之行为"能否有   12/28 18:28
→ jksen: 一个比较清楚的定义或范围呢?                              12/28 18:29
→ jksen: 谢谢~                                                    12/28 18:29
推 come: 想请问版规对版主本身有没有什么规范呢?
→ come: 有没有限制版主滥用权力的行为                              12/29 10:36
→ alchem: 给新板主amosvalen一个诚恳的建议:板规是板主执行的,或   12/30 14:58
→ alchem: 松或紧都是你的权利(当然也请你要思量思量如何做对众人比  12/30 15:01
→ alchem: 较有益),然而更重要的是执法尺度保持一致性,我相信这是  12/30 15:06
→ alchem: 最大公约数,这一点优卡前板主做的很不错,请参考。        12/30 15:07
推 jacklin2002: 推楼上,一致性是最大公约数。                       12/30 19:54
推 phdazure: 推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