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话说组务版一直有这个选项ㄟ...

楼主: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4-12-31 15:53:38
其实在组务版讲什么都没关系的(踢飞)
http://ppt.cc/bj3G
然后我以为大家都看过这个
但是说我不完全同意这张图就是了
因为有的时候干你娘用的好 也是可以直击对手的
(在组务版讲干你娘是可以的嘛?!口以吗?!)
先讲一下“我的标准”好了
如果我当版主的话 嗯 请注意“如果”
-> 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如果如果如果
基本上骂干你娘甘你凉今天天气好秋好凉
大抵上是从轻发落的 (ㄟ 老师抗议!上次有个谁谁来来你就桶他)
因为是不告不理加上告了通通都理
所以重点不是讲了什么
而是你讲了什么让人不开心跟你讲不要让人家不开心你还是让人不开心
流程图是这样的:
某人让胜文不开心 -> 胜文的妈妈说请不要让胜文不开心
-> 你还是故意让胜文不开心
所以捅你 get!!
但那是我自己当板主的标准
我也无意也不想让这个变成每个版的标准
但对于组务的立场我想是这样的
基本上人身攻击这种你觉得你要靠我我没有靠你之类的
组务不会知道到底是被害者太玻璃心或者加害者太靠杯
毕竟每个人的忍受力有高有低 标准也不可能遇到人就转弯
如果忍受力高于一般人或者低于一般人三个标准差以上
那我想批踢踢很危险你还是推推文就好
但平均值在哪 一般我会以为板主就是那个平均值
如果是板主离平均值太远... 那就罢免他
(但为啥当初要选他?好吧~我们也选过阿扁跟马小九)
但在罢免之前 除非有有效而且可靠的论述甚至数据支持
通常组务是会把板主的对于人身攻击的判定当成是板上的民意
但组务也会要求板主把这些判例的标准固定下来
也就是如果要讲你妈好凉不算人身攻击的话
那以后大家通通都可以讲你妈好凉
公堂之上如果可以提老木 那大家都可以提老木
只是版的走向、版的取向
或许会因为大家都可以讲老木或者大家都不能讲老木而有所不同
再来讲我自己对于版规、组规、站规 之类的“规定”的理解
我自己是以为 法律或者版规都不是“惩罚坏人”的
他是惩罚违反规定的人
如果只有坏人才会被惩罚 那曼德拉也不用去坐牢了
然后我更觉得水桶不是一个很严重的处罚
尽管如此我个人还是反对长达一年以上的水桶
水桶应该视为一个冷静讨论的手段
没必要在被处罚的人身上烙上“可耻”之类的印记
但是 -> 人生就是这个 but
人跟人相处这种事还是很看 credit
判决怎样 水桶如何
平常做朋友也不会去看因为有被水桶过就认为这个人做人比较差
这里是我一点的小感想
版规如果不合理 想要突显这个问题
stevenjobs 提出的相关数据去说明他的发文并没有比较频繁这点
是一个有力的论证
不过我自以为是没必要去检举别人来突显版规的不合理
就我以为的公民不服从
是以拒绝不合理规定为诉求并自己承担不合理的结果
觉得无意检举人家但因为规定不合理所以“故意去检举”他
这好像哪怪怪的...
诉求自己无罪跟诉求别人有罪这两件事好像不完全能这样画上等号
你可以提这个论证或者判决上的不对等要求版主把标准讲清楚
如果这个论证是有力的
版主自然会陷入要马两者同时无罪或者两者同时有罪的困境
但毋需也没必要再提出论证的同时又去检举
如我前面所认为的 这是版友的权利 在规定以内完全合理
但规定以外的事 影响他人的看法等等 那是另一回事 也可能更为重要
另外最后一点就是
我以为 或者说我期望是看到双方辩证的过程把这个判决讲清楚
但现在看起来两边都还没有给我一个更有力的论证
(仅只有贾伯斯有对于频繁发文这件事给了一个例証)
类似这种你就是怎样的圈圈或怎样的叉叉之类的唯心论的推测希望能够少一点
毕竟对人的好恶应该在理性上是屏除于判决之外的
无论是“很多版友觉得怎样”或者是“有基督信仰的人不该怎样”
或者是“大家都知道你想干嘛”之类的过于主观的认知
其实无助于厘清判决以及版规是否真有缺失
结论一下:
1. 希望讨论的方向是判决是否不合理 版规是否不清楚
频繁的定义为何?怎样会被认为是正当发文或者是不正当发文?
2. 如果认为版主不符合民意期待 目前罢免程序规定不清楚
对于组务所提的罢免程序有什么疑义?
最后的最后... 今天是 2014年 的最后一天
希望基信版新的一年能够有更好更有品质的讨论
也希望 amosvalen 能够多给版友们一点耐心
把版规修得更符合大家的需求
很多时候对版规有疑问不代表是对版主的不满
而因为对版主有不满而提出的疑问也可能是真的有一些问题
版主不是完人 把版主当完人看待 对版主不是好事 对版友也不是好事
总之大家都有错就改 越来越好
干虾~~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3-01-01 00:41:00
新年快乐
楼主: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4-12-31 16:16:00
话说这篇是闲聊... 也请有其他的论证尽量回在原本的标题里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2-31 16:45:00
现在这么松了喔..以前连路人推文都不行那我要转录对这次事件的看法了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4-12-31 19:41:00
无意检举但是行为又好像故意检举 =>这是我的无奈很多事情都是执法者没有一个标准乱了套 而让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与纷争 所以自古以来执法有一套标准是很重要的 一个国家可能有十万个警察检察官法官都要有一套执法标准 C版这么小板友没几个 有一套服人标准很困难吗?今天amos大 都出现另请高明 我没有领你薪水的话语了还有走向法院等主张 或是说 "由谁来当好了"要请板友与a大思考 是不是a大不当板主比较好?a大若不想当 主动表明 没有人会说你怎样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4-12-31 19:50:00
故意检举没问题 这叫Test Case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4-12-31 19:53:00
yes, 在engineering 常要喂一些test pattern 来ve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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