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o come 版友

楼主: come (come come )   2013-12-18 02:48:42
※ 引述《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之铭言:
: 因为很多东西我都一讲再讲了
: 全部整理成一篇
: 1. 申诉 AlbertSpeer
: 事由:文章代码(AID): #1IbUu52K (Catholic)
: 不成立
: 根据后来公告的两条规则
为什么你会用"后来"的公告去判断之前的案件?
逻辑真差
: a. AlbertSpeer 和 come 均视为回应 Pietro 的文章
: b. 未达人身攻击标准
: 推 come:先请教宗把教廷的财产捐出来再说 11/28 12:03
: 推 AlbertSpeer:时常在捐啊 就楼上常常装瞎子假装看不见而已 11/28 12:18
: 虽然你引刑法 309 条
: 但如果按你的说法 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有被侮辱就成立的话
逻辑错误,
引用中华民国的法律是你们自己公告的规则
这个作法在管理版务上不可行我早就警告你
你竟然拿我的警告来证明我的警告不成立
实在蛮好笑的
: 那全天主教版能告你的人应该多到数不清了 ex:说人家眼睛不好
: 而且A大回应你教宗捐款一事 可视为可受公评之事
请不要自己想像何谓可受公评之事
: 二来根据一般的社会通念 要说人家装瞎子看不见就成罪的话机率过低
: 不然你去找一个判例来佐证
判例丢给你你以看不懂
前面就已经丢给你判例了
你还是坚持自己的想像,看不懂判例
: 2. 申诉水桶三个月以及劣文
: 根据置底公告 回复 AlbertSpeer
: a. AlbertSpeer 以表明本文不欢迎come推文或回文
: 寄信视为通知 非必要之过程
: b. 回文认定不只从内容 也不可直接re该作者
: 作者: come (come come ) 看板: Catholic
: 标题: Re: [问题] 我该如何平息天主的愤怒?
: 时间: Sat Nov 30 23:12:15 2013
: 请问版主我在#1Ibr6bnK检举的文章并不被采纳
: 那是不是表示我也可以不理会AlbertSpeer而任意回应他的文章?
: ※ 引述《AlbertSpeer (德国军备部长)》之铭言:
: : 最近我做了一些不洽当的事
: : 且因此与家人起冲突,
: 而且你的内文已经引用 AlbertSpeer 的文章
: 3. 政见部分删去 2.2 “该管理人可任意删除该群组之文章”
: 之任意两字 并修改该项之条文
身为群组长应当服之以理
而不是用权位霸凌版友
请你先解释
1.任意这两个字,加与不加对原条文的差异在哪
2.违反到哪一条群组规定或ptt站规
3.为什么天主教版可以设立 无视版友文章内容而处分版友劣文+水桶的版规?
: 4. 芭乐 ID 我的确是讲了 在此致歉
身为版主+群组长讲话不知道节制,
利用权位调侃+霸凌版友,甚是还出现勒索的行为
实在是丢你们天主教的脸
要是我是你,我真是会马上辞掉所有职务,免得在丢教宗的脸
※ 编辑: come 来自: 112.104.37.191 (12/18 02:51)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3-02-20 11:45:00
他说的是你对该法案的解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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