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come 版友

楼主: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3-12-16 22:45:17
因为很多东西我都一讲再讲了
全部整理成一篇
1. 申诉 AlbertSpeer
事由:文章代码(AID): #1IbUu52K (Catholic)
不成立
根据后来公告的两条规则
a. AlbertSpeer 和 come 均视为回应 Pietro 的文章
b. 未达人身攻击标准
推 come:先请教宗把教廷的财产捐出来再说 11/28 12:03
推 AlbertSpeer:时常在捐啊 就楼上常常装瞎子假装看不见而已 11/28 12:18
虽然你引刑法 309 条
但如果按你的说法 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有被侮辱就成立的话
那全天主教版能告你的人应该多到数不清了 ex:说人家眼睛不好
而且A大回应你教宗捐款一事 可视为可受公评之事
二来根据一般的社会通念 要说人家装瞎子看不见就成罪的话机率过低
不然你去找一个判例来佐证
2. 申诉水桶三个月以及劣文
根据置底公告 回复 AlbertSpeer
a. AlbertSpeer 以表明本文不欢迎come推文或回文
寄信视为通知 非必要之过程
b. 回文认定不只从内容 也不可直接re该作者
作者: come (come come ) 看板: Catholic
标题: Re: [问题] 我该如何平息天主的愤怒?
时间: Sat Nov 30 23:12:15 2013
请问版主我在#1Ibr6bnK检举的文章并不被采纳
那是不是表示我也可以不理会AlbertSpeer而任意回应他的文章?
※ 引述《AlbertSpeer (德国军备部长)》之铭言:
: 最近我做了一些不洽当的事
: 且因此与家人起冲突,
而且你的内文已经引用 AlbertSpeer 的文章
3. 政见部分删去 2.2 “该管理人可任意删除该群组之文章”
之任意两字 并修改该项之条文
4. 芭乐 ID 我的确是讲了 在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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