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心思想很简单:
要往死里打的人,就要有被打死的各种准备
我觉得所有山难延伸出来的社会议题,根源出自于此
台湾的人民风气很多时候就是
明明自己要往火坑跳,烧着了又要赖给政府
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很无辜
举个外国的例子来说
《127 小时》的事主 / 家属,有去告政府搜救不力吗?
我是没听说 / 看过相关报导
也许电影 / wikipedia 上头都是写好的一面也说不定
(而且人终究是活着下来了)
但是想想这件事情发生在台湾,会是怎么样的一个风向?
(我不想再拿某张姓案例出来讲了... ==")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为什么台湾很少出现极限运动的杰出人才?
例如挑战高空无伞弹跳之类的
(最后一个有印象的居然是小黑挑战机车飞渡黄河... Orz)
我个人认为,那多半是因为我们的教育造成的
我们的教育会告诉你 xxx 的危险的、xxx 不要去作......
然后就没有了
我们的教育很少要我们去思考“为什么 xxx 是危险的”
既然没有思考“为什么”,自然也就不会去思考“那要怎么解决”
反正有官方标准答案就拿来背一背(有没有人整理好题库? 求台泥)
也不见得会去检视标准答案对不对(阿就已经说标准答案了阿)
没有的话就当成此题无解(所以不准去作!)
我一直很想看看有没有人去挑战攀爬太鲁阁峡谷
如果成功的话,那难道不是(又一种)台湾之光吗?
所以,恕我直言,下面这个提纲基本上还是在
* 出事情政府要(全部)责任
* 有标准答案、没有标准答案的东西不准去作
这两个悲伤的前提假设、同时也是现况下提出的
当然,这未必是不好的,因为政策本来就是要先解决现况
太好高骛远的目标只是流于空谈(但还是很悲伤就是了)
也就变成下面的个人意见,其实空谈居多... XD
※ 引述《slapycoco (雪羊)》之铭言:
: 一、登山救难事权不一,主管机关究竟为何才妥适?
: 二、山难救援是否适用使用者付费?登山强制保险会是好方法吗?
当然是使用者付费 / 负责
救难过程中使用的机具耗材、人事费用,都应该由山难当事人 or 队伍负担
这跟火灾,消防队出动要不要付费是不一样的两回事
山难比较像是放火烧自己的家
那么,虽然不用付消防队费用
但是应该会有公共危险罪之类刑责要背负
一旦需要自己负责→需要自行承担风险
很多问题就会自然消失
: 三、登山活动强制须由领队(向导)带领的优点与现实施行之困难?管制登山活动的路线及范围,或是开放山林,落实入山人员登记管理及经历审查?
这个问题本身定义不明
理论上要讲的应该是“登山活动强制需由‘法律认可的’领队向导带领”
不然绝大多数(我知道的)大学登山社几乎都(还)有领队向导制
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么基本上(在台湾)是没有意义的
最简单的例证,有正常的队伍结构(至少队伍中有公认挂领队头衔的人)前提下
发生山难 / 需要救援的 case 中,有多少是俗称的“商业团”的队伍?
当然,我们必须考虑“其实商业团的领队可能只是 part-time”的可能性
但是,放眼望去,台湾有多少“证照”真的有发挥“识别价值”?
大多数背背题库考试考一考就拿到了
太难考的证照还会被批说黑心、骗钱(怎么可以出题库没有的题目?)
这样有什么意义吗? 除了让补习班有多一些科目可以开班?
“管制登山活动的路线跟范围”这件事情更是各种无言
在这个讲究开放自由的世代、在这个鼓励创新的世代
结果你只能从塔塔加上玉山、只能从武陵农场上雪山
如果理由是生态保育、学术研究需求,那还有支持的理由
但是因为“安全理由”?
: 四、山难救援机制“山域救护系统”的可行性评估及建议方向?
: 五、“登山安全教育与训练”,除了登山者自主学习/自律,政府能如何推动?
现阶段无解
这就跟一个连代数都不会的人,你要他学微积分的道理差不多
如果基础教育就是要你背标准答案,那么登山教育大概也是要你背标准答案
(看到很多预计的登山条例指定要带 GPS,真的是各种无奈)
更进一步讲,我不觉得政府需要推动,这不是政府的责任
总结 / 重复一次我的中心论点:
人民应该有冒险犯难的自由,政府不应该设限
人民要对自己冒险犯难的风险负责
政府只是提供国家级的协助(谁家养得起海鸥直升机 XD)
而不是对人民冒险犯难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