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附上本次题纲:
: 一、登山救难事权不一,主管机关究竟为何才妥适?
: 二、山难救援是否适用使用者付费?登山强制保险会是好方法吗?
使用者付费,建议需要有强制性法令及评估方案,不然滥用者救下来甩头就走,你奈我何
?
: 三、登山活动强制须由领队(向导)带领的优点与现实施行之困难?管制登山活动的路
线
: 四、山难救援机制“山域救护系统”的可行性评估及建议方向?
: 五、“登山安全教育与训练”,除了登山者自主学习/自律,政府能如何推动?
希望能再新加个东西讨论:
山难搜救因台湾没有专责部门,出事常常请消防队救援,而搜救方式往往是呼叫一大堆人
上山搜救,有受训的跟没受训的混在一起,再加上高阶指挥官皆无受过专业训练常常出现
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造成指挥混乱,在这种状况下送更多人上山会造成更多山难,加上除
了平时的火警,救护,繁复杂乱的业务,再加上山难搜救,一个人的体力能力时间有限,没
有任何专责就无法专业化,在这些环境下纯粹讨论责任归属,最后山域搜救仍然会变成一
个附属业务不了了之。
山区意外无法避免,在之后的救援行动才是最重要,如果山域救援仍然是附属业务,遗憾
还是会继续发生。小的觉得除了禁止登山或是花钱保险,行前教育准备外,发生事情的状
况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也算一种"国家保险"。说实在的,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给钱
,比不上一个人安全下山,家人重获团圆重要。
有这层国家保险后,我们在登山的时候才能有一份安心感欣赏台湾的风景宝藏,发生意外
后可以相信国家会来帮助我,在野外有信念努力存活就可以帮住救援人员争取更多时间搜
救,当成功救出一个人更可以提升救援人员士气,证明台湾山域救援的能力,这是良性的
循环也是进步的象征。
所以想请大大帮个忙,请在会上请尽可能的讨论救援专责化问题,要如何划分机构,如何
专责化而不会有其他多余的官僚业务,要求指挥官的专业能力而不是随便抓一个政务官职
等够的来顶替,一个没进过深山区的人在指挥,应该没几个人会安心。
往后的训练计划,人员的规划,装备后勤的规划,山域救护的规划,皆要有详细的计划书
表介绍还要有专属的法令明定规范,不要是想一套做一套,想啥做啥又没规划然后业务越
积越多,几年后又会回到原地=>怕责任及为了乌纱帽用封山及管理法令来禁止人民上山。
我相信,我们缴的税金,是来促进国家对我们自身的安全保障,不是用来绑我们的手脚不
让我们自由活动的。现在可能在初创期的规划会累上许多,但是成功建立这个系统后不只
我们可以受益,我们的孩子甚至子孙都可以受益,让大家不用再尝受到失去亲人的痛苦。
登山发生意外不是错,进入山里救援也不是错,没有效率的进行救援才是错误,麻烦各位
大大互相监督政府,一起来促进这个东西的成立,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