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 )》之铭言:
: 1.本来就是该作的事情
: 推文一堆搞不清楚状况
: 台湾就是太多不公不私的官股民营组织
: 明明就是政府主导 却因为持股未过半而在法律上视为民营公司
: 完全回避监督
: 这个问题是柯文哲都讲过的 他自己就讨厌这种情况
: 简单说啦 今天这个案子如果是柯文哲提出来
: 我看底下推文风向会一百八十度大转XD
: 反正这个版的精神就是只看立场 不问是非
: 2. 20%比例并不会不合理
: 因为事实上那些公股持有20%以上的公司
: 其余很多都是泛公股 像中华电信 华航这种
: 名义上是民营 实际上都很配合政府政策 都很听政府的
: 另外就是民不与官斗的事实
: 你一间公司 政府在你里面占20%
: 拜托你什么都要听他的好吗
: 你真的敢跟这20%对干
: 政府从其他方面要搞死你这间公司太简单了
: 他是政府耶 他什么组织都有耶XD
: 说真的把那七十几间公司列出来
: 你觉得里面哪一间政府会没有主导权???
: 3.柯文哲自己都说要修改 台北市政府投资事业管理监督自治条例
: 他自己都知道这种不公不私 政府控制 却回避监督的公司太多了
: 之前悠游卡AV女优事件就搞死他一次
: 现在又是吴音宁
: 其实他早就想改了 一点都不意外
: 换句话说 这个政策你拿去问柯文哲
: 他大概也是同意居多阿
: 我看今天换柯文哲来讲这些
: 底下推文就一面倒柯文哲好棒棒 早就该这样作等等
: 这个版每次都让我觉得很好笑XD
TOSCA这篇正解。
事实上就是太多公司明明是政府持股占3~4成,但整天摇摆来摇摆去。
要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补助或是盖设施时:政府持股的准国营事业
要负责的时候:民股过半的民营企业,不需对政府负责。
有没有想到510?整天要北市府帮北农盖这盖那,但不进议会,事情就是这样。
如果说BOT是规避政府采购法搞出了大巨蛋,台北转运站,三创等建设。
民股过半的政府持股就是避开了要对议会国会负责,又可以要政府出钱。
这个法该修,但修成20%就会看到政府持股变成19%而已。
台湾官员与商人,最会的就是“绕过去”,人人皆是YOYO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