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FB留言“把蔡英文杀了” 检方:不起诉
2017-04-24 11:05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基隆市陈姓妇人不满蔡英文总统施政,今年2月在个人脸书留言“想如何把蔡英文杀了!”
还咒骂“贱人、欺人太甚!”等语,刑事警察局察觉后函转基隆市警局调查并将陈妇依恐吓
罪嫌送办;检方引据大法官释宪条文,认定留言是政治性言论加上无积极证据,予以不起诉
处分。
检警调查,陈妇(59岁)当天早上11时许在个人脸书写下“想如何把这个贱人(指称蔡英文
)给杀了!欺人太甚!”等文字,内政部刑事警察局主动察觉,认定陈妇涉犯恐吓罪嫌,依
法将她送办。
陈女到案坦承在留言,但坚决否认恐吓犯行,她辩称觉得社会太乱,所有政策都跟原来不符
合,然后整个社会越来越痛苦,看了其他人脸书贴文,才会发表此言论。
检方调查,陈妇留言发泄不满情绪,用字遣词或有过度,但警方并无任何证据可证明陈有具
体危害元首计画,加上留言是刑事局察觉,蔡总统本人并无被告知,认定陈所为不符合恐吓
构成要件。
检察官并引用大法官会议第509号解释文,指出在我国宪政体制下,人民若对执政现状不满
,而对总统泄不满情绪之遣词用字或有过度,应视为人民从事民主活动所发表之政治性言论
,非有具体危害元首安危之举措,不宜动辄以恐吓言论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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