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觉得很难护航诶
拆除执照只是个行政处分
都市更新条例只是个法规命令
但是人民的居住自由
是宪法明订保障的人民自由
也就是你前述的东西抵触宪法都无效
住户贪心开高价
建商贪心强拆屋
一个要多,一个要少
有谁错谁对吗?
搞到人民没房子住
还一副将错就错的样子
建商只要罚钱了事!?!?!?
真的是有够离谱
作者: hidog (.....) 2017-03-23 11:51:00
颜色对了 房子都可以拆了
文林苑大法官解释:此事件也引发了政府对《都市更新条例》的检讨。为了呼应对《都市更新条例》强制拆除条款是否违宪的疑虑,立法院于2012年4月22日完成连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宪法解释案,但大法官于6月22日驳回立法院释宪案,认为立法委员应该先提案修法,修法不成,再声请释宪。行政院也于11月7日提出《都市更新条例》修法草案,其中包括将由法院裁决是否拆除不同意户房屋、以及提高都市更新提案和成案同意比例等修改。后续王家释宪提都市更新3则条例违宪,司法院大法官释字709号解释,一条合宪,二条大法官未受理...
法条没违宪,不代表拿一张行政处分执照可以去侵害宪法保障的人民自由权利
欸 不对 当时是要给行政机关 1年内应修正,逾期失效 。。。
大法官今作出709号解释,宣告《都市更新条例》第10条第1、2项,第19条第3项前段,违反正当行政程序,违背《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居住自由,1年内应修正,逾期失效。修正一下 但后来 都更条例 就不知怎么修了
因如果都要搬出宪法那套 那想请问按照现有都更条例下 地方政府能怎么都更 ?还是只要即使一户住户不同意 就都不准拆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3-23 12:17:00只有100%同意才能都更 这不是基本常识吗
难怪台湾公办甚或私办都更 成功案例 寥寥可数 ...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17-03-23 12:19:00本来觉得柯不错,后来发现他都不守法连最基本的宪法都不守,他是皇帝???比宪法还大???
我倒是认为资讯不够充分,照现有看来却是有违宪疑虑,不然廉委怎么会去声援
文林苑时不去声援市府驱散暴民,现在才在说都更寥寥可数太晚了...
随便举个最近案例好了: 高雄果菜市场土地征收案,ā甽秣玥它甈F法院宣判,认为市府征收土地过程不符
https://tinyurl.com/klsk7rk高雄果菜市场土征案 高等行政法院宣判( 抱歉 刚出现乱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认为市府征收土地过程不符合行政程序,判市府败诉,土地征收权得交由内政部决议,但公告征收土地失效的部分,住户则败诉。
这有点复杂诶,我手边没有书XD驳回是因为不是行政处分,所以没有失效问题我比较有兴趣台中幼稚园的案子啦,高雄那个好复杂=3=
协调啊房子被变危楼不能住了,不然叫什么?企业是法人,不一定有自然人的权利
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认为市府征收土地过程不符合行政程序 ...不愿拆的住户也都有理由啊 。。。所以还是坚持得 100% 同意才能拆?
那真的建议六都往后 也别都更甚或市容改造了 ...
不是都更难在那 是要100%同意 根本痴人说梦 。。。
不过也不用担心啊,有利润建商就会做法规也不是说100%吧同意都更一回事,拆房子一回事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52:00
先去找大法官释宪说柯p违法,之后依法国赔,这sop难道柯p没教?
但不是搬出宪法那套 ... 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不能拆
大法官释宪是审查法条nike啊,这是建商问题,不是吗?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54:00
最后柯p会说:国赔你赚更少 哈哈哈
目前都更法就是这样充满模糊空间 所以钉子户 建商都有
呵,我不太懂,都更依法,人民居住权也是依法,哪来的道理一方可以强使公权力执行??索价也是建商问题啊
各自的运作空间 赞同强拆责任就交给政府 但强拆不可废这问题要回到 为啥要都更 去年台南大地震 就说过台北
发生就会产生大灾难 当然 有人会说老房子很勇阿 但现
也不懂 这样地方要怎样才能都更 因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地方政府就不能执行 ...
时就是921后的房子才有规范地震标准 921前的看运气吧所以不更可以 就祈祷国泰民安 或许你我作古也没事那你会说鼓励 但问题 鼓励要怎样做 补助整栋重建免钱?别说整栋 光一栋100万补助 政府就会破产了 我们没石油
这是两难,当碰到两权相害会取其轻,真的搞到没人敢碰都更,立委就会修法了
其实现在也差不多一摊死水了 换作是我 政府不强拆 我
所以??怎么举例子,怎么说贪心,有些原则也不能被破坏
结果也是出自于钱啊 当然他们会说 我们要的是居住正义就是 ...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3:04:00
地震全倒,建商赚,还没地震就都更也是赚,但那个赚更多就不用说了
想盖了地震全倒 就没钉子户问题了 也可啦 天然都更嘛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3:07:00
我是赞成不要都更,空屋率那么高,地震倒楼会压到人也是奇蹟
宪法就不用保障建商和99%同意户噢?还是地震倒比较好,因为连交涉时间和租金补助都免了
台湾处地震带,过多不合现代规范的老旧公寓待更新。百年一遇的大地震后果是台湾政府无法承受的。政府如果只想讨好人民不做事,后果就是“千金难买早知道”。这事我支持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