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没抓到重点
我直接具体解释一下好了
我本身是做系统专案的
而我目前的专案之一就包括这种导航运输的服务管理
首先 先看经济面
UBER能营运获利(?) 唯一的真正理由是他的规模小
在台北 出租车空车率高达70%(不是使用率喔 刚好相反)
由于过高的闲置率导致成本系数暴增 因此竞争力就自然薄弱 这是原罪
当然 这牵涉到非常多种不同的因素
1. 就政策面来说 台北市没有进行车牌总量管制
相对来说纽约就有做管制 因此纽约的一张出租车牌要价是1M镁(没打错
2. 出租车是"非计画性供给" 所以无法就经营管理做成本最佳化配置
虽然现在台北市的大车行都有提供叫车服务 但是还是无法完全优化
而我手头上另一个政府专案 就是属于完全的计划性叫车
因此他的时段服务率高达95%(10-15趟/D) 而且还供不应求 经常爆超时(望向劳工局
其实扣除休假/维修以及早晚班问题 派遣率根本就已经是100%了
而这两个成本问题 UBER刚好都没有
UBER虽然没有管制司机上限
但是以当前规模来说 根本就没有超过市场供应饱和 所以谈这个问题还太早
但只要UBER的规模成长到台北市出租车的3成
我就可以保证 他的"经济系统"会直接崩溃
然后 UBER是100%网络叫车 所以不需要(也不能)不断的随机巡回揽客 省去了揽客成本
因为这两个主要因素 所以他才有办法在社会中玩"游击式"经济
另外 就制度面来说
职业驾照与车险就不用说 就我们承接的所有案子这都是基本要求
另外 在台湾凡所有提供里程计价载客服务的车辆
都必须到标检局去安装检验合格过的"车表" 出租车上那种就是之一
虽然说 我们家也有提供像是UBER那种的GPS里程订位服务
可是很抱歉 政府不买单 他只相信标检局的数据
基本上那种用GPS来计算里程的 在我们看来就只是个"玩具"而已
GPS轨迹 只能用做1999客诉时的参考证据
而就品质面来说 我是不知道南部地区是怎样啦
但是在我家 只要拿起对讲机 跟门口警卫喊一声出租车
5-15分钟后 就会有一台干净的车队出租车来了 使用上完全没有障碍
虽然 也有时会遇上一些路况不熟的司机 会多绕一小段小路(我家略偏僻)
不过 大概500公尺内就会被纠正了
使用上跟UBER完全没有差异 而UBER也并没有比较特别比较好
所以 把UBER奖得这么先进 其实就我来看实在是自卖自夸满好笑的
其实UBER就是出租车 而UBER有太多的行为 就我们来看就只是在不守规矩而已
完全没有在遵守社会规范
※ 引述《moondark92 (明星黯月)》之铭言:
: 推文有点乱,重新回文好了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之铭言:
: : → moondark92: 如果今天uber收取供应方与需求方中间的价差,那uber可 08/28 12:17
: : → moondark92: 以趁火打劫,但今天uber是按双方交易金额抽成... 08/28 12:17
: : → moondark92: 而供应者是一群互相独立无勾串的司机,纯粹市场机制 08/28 12:18
: : 看你这个回应我还真有点傻眼。
: : Uber的案例里,现实中订下价格的是Uber公司方,不管是司机或者乘客,通通没有
: : 议价能力。你该不会天真的以为是所有的司机各自独立制订价格的吧?
: : Uber真的位置,不是纯粹的“平台”而已,它更像是个批发搭乘服务的中盘商,由
: : 它来决定市场价格。
: 做了两个图档,里面几张图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590/f_18381590_1.jpg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902/f_18381902_1.jpg
: 里面红线是市场需求曲线,蓝线是供应曲线
: 粉红色区块为价格线与需求线围成的区块,为消费者剩余
: 淡蓝色区块为价格线与供应线围成的区块,为供应者剩余
: 当市场无第三者而由买卖其中一方独占或用联合行为垄断时,如下图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902/f_18381902_1.jpg
: (1)买方(消费者)垄断时,由买方定价,买方会让粉红区域最大化,
: 如左图将价格订于Pa处
: (2)卖方(供应者)垄断时,由卖方定价,卖方会让淡蓝区域最大化,
: 如右图将价格订于Pb处
: 当市场有独占第三者介乎买卖双方中间时,如下图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590/f_18381590_1.jpg
: (1)中盘商对买卖双方可采取不同交易价格,赚取中间橘色区域价差,
: 为了最大化橘色区域,如左图,对消费者卖出价格Pd,对供应者购买价格定于Ps,
: 其中Pd与Pb相近,Ps与Pa相近
: (2)若采仲介式定价者,对买方与卖方采取共同交易价格,如右图
: 供需两曲线交点价格Pm,若订价高于Pm则供应>需求,若订价低于Pm则供应<需求
: 仲介式第三者将会订价于Pm
: 也就是说uber价格真正的决定者既非uber,也非个别供应者或消费者,
: 而是由uber找出供需两条曲线的交叉均衡点做为订价而已
: 而社会总剩余价值(着色区域和)呢?
: 从上面几张图可以看出仲介式的定价可以让社会总剩余最大化
: 其实证券市场集中交易也有类似的机制,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introduce/introduce.php
: "5.集合竞价成交价格决定原则如后:(1) 满足最大成交量成交,..."
: 那难道要说股价是由证交所决定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