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点/高薪课重税 阶级难翻转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922021
我曾私下跟政府官员建议“高薪族减税”,当时官员开玩笑说:“你们会计师算是比较高
薪的族群,谈这个议题是不是不恰当?”我一、两年后就退休了,谈这个议题不是为自己
。
台湾现在个人综合所得税税率最高达百分之四十五,远高于香港、新加坡甚至美国,香港
、新加坡都是十几趴,美国是百分之卅五。优秀的人宁愿到其他国家工作,也不来台湾,
因为税太高了。
社会要进步,一定是优秀的人能发挥专长;当然他赚得比别人多,但他可把后面的人带上
去。要让人有肉吃,后面的人才能有汤喝。但贫富日益悬殊,很难被台湾社会接受,导致
现在认为“一定是高所得的这群人让我们喝不到汤”。
目前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都认为“高薪的人就是有钱的人”,所以要课重税。其实高薪
的人不等于是有财富的人。假设有人在台湾一年赚一千万元,你赚了两百万元,会觉得差
距很多,但台湾的综所税率就把这个差异“平衡”掉很大一部分;第二点,即使赚一千万
元,在台北市区买一栋房子,要多久才能把本金及利息缴清?更何况很难每年都能赚得到
一千万元。
“财产很多”跟“所得很高”定义不同,现行课税方式是让所得高的人缴很多钱,但财产
多的人则缴很少的税。
举个例子,假设有个人专当寓公,拥有五栋房地产,每栋房地产各值一亿元,每年租金合
计可以赚一千万元,缴税时,可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剩下来的净收入才算是租赁所得,扣
抵率有百分之四十以上,才需缴多少税? 但薪资所得是定额免税,扣抵率太低。所以高
薪者即使在黄金期赚很多钱,也被课很多税,课到一辈子也不会变有钱人,使社会阶级无
法翻转。
我建议,薪资所得税率应该低于百分之卅,台湾才有竞争人才的本钱。台湾产业要进步的
办法就是转型,要朝创新、通路、品牌或高科技零组件,但是这四个都需要尖端的人才,
尖端人才有竞争力,理当拿高薪,现在税制简化成“薪水高就是有钱人,应该缴重税”,
这样只会造成社会阶级无法改变。
(本文由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张明辉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