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兆丰被罚6理由,吓死法遵

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6-08-28 09:47:03
兆丰被罚6理由,吓死法遵
Simon Lin
发布 2016.08.25 | 09:19 AM
台北地检署8/23/2016公布纽约州金融服务厅(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 简称DFS)
裁罚兆丰银行纽约分行1.8亿美元的6个理由。你都看懂了吗?从一个资深法令遵循(简称「法遵」)人员的角度看,我吓出一身冷汗!
兆丰真是胆大包天,「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我认为兆丰不是误触埋在地下的地雷;
兆丰是走路不看路,踩到明摆在路中间的地雷!
1.8亿美元相当于新台币57亿元,所以每个教训的代价大约新台币10亿元。
你不觉得值得学习吗?
以我的法遵知识与经验,虽未能阅读全文,我想兆丰大概犯了一些颇严重的错误与疏失(以下括号内为笔者之评论)。
先看第一个裁罚理由「内部控制7项缺失」:
商业营运人员兼任法遵人员,存在责任冲突
(法遵一定要独立,兆丰难道无知至此?我想是为了节省人事费用,而且错把纽约当台北;
以为跟监理机关套套交情,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化无。
兆丰难道不知道纽约州是全美国监理金融业最严格的州吗?)
法令遵循人员对于银行法及洗钱防制法欠缺适当训练
(这应该也是为了省钱;不论是台湾外调的,或是当地请的,
此位法遵人员显然不专业、不适任。
银行法及洗钱防制法是基本功,都还训练不足,遑论其他。
醒来吧,兆丰,别跟纽约州开法遵玩笑了。你会死得很惨的!)
交易监控系统与政策未能定期审查监控过滤标准,无法为关键字选择提供有效程序及正当性
(省钱省工又一例。交易监控系统的过滤标准,应依实际经验,定期调整;
例如只监看前3个月交易量平均值,
结果异常交易大多发生于第4或5个月后,就要调整监看期,拉长为交易前6个月。
「关键字」是指电子邮件监督系统搜寻异常信件的标的,例如欺骗、投诉、骚扰等。
兆丰可能被发现只是随便做个样子而已,选择关键字没有一套有效且合理的制度。)
部分文件未能自中文翻译为英文,以受交易监控程序的监督
(兆丰真的大大误判纽约州的监理形势。
自寻死路!美国的交易监控系统或人员如果不懂中文,该翻译的就翻译;
这是国际性银行作业必要的成本!)
对于可疑活动警示及案件管理系统存有不适切的政策及程序
(银行内部系统与人员,如果发现客户可疑活动,例如系统侦测到客户当月的交易量,超过前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的5倍;
或是客户携著刚从其他银行提领的大额现金来存款,现金都是绑着绑钞带的新钞,会发出警示。
法遵须检视个案,判断是否属于疑似洗钱交易,是否须呈报主管当局。
兆丰显然打混乱搞,该调查的警示没调查就结案,也未好好归档,
因此被认为政策及程序「不适切」!)
银行保密法与洗钱防制法的相关政策及程序欠缺一致性及统一目标
(显然是法遵功力不足、专业不够、工作不力或人手不足,以致相关政策及程序竟然出现不一致,目标也不统一。这真的是匪夷所思!)
对于代理银行于分行之活动,未能追踪不符合外国子公司客户政策档案之帐户活动与交易
(法遵的基本功能就是确保所有作业,符合所有适用的法令与规定。
兆丰忽视法遵至此地步,令人叹为观止!)
以上只是裁罚6大理由的第一项,看完已经吓出一身冷汗。
下篇再看其他5个理由,肯定更精采!
兆丰被罚6理由,吓死法遵(二)
发布 2016.08.25 | 10:03 PM
台北地检署公布纽约州裁罚兆丰银行纽约分行1.8亿美元的6个理由。上文只探讨了第一个理由,已吓出一身冷汗!
现在来看看其他五个理由,看会不会跌破眼镜(括号内为笔者之评论):
未能有效解释纽约分行与巴拿马分行之间的可疑洗钱交易
(台商流行设立海外公司OBU避税,巴拿马是热门国家之一,所有交易都应仔细审核,以防制洗钱。
兆丰显然有某些纽约与巴拿马之间的交易未经适当检视,或未留下可供稽核的审批理由,
以致未能说服金检官员,那些交易有经过适当调查,结论是没有洗钱的疑虑。
兆丰,我认为你一定不知道,现在偷偷告诉你,
法遵领域的当红炸子鸡是
洗钱防制AML、
外国行贿处理法FCPA及防止贿赂Anti-Bribery & Corruption;简称ABC。
这三大天条千万不能犯!)
未能实施适切的实地查核
(Due Diligence,简称DD,是对可疑的交易,到现场进行眼见为凭的查核。
例如A公司要贷款买建筑机具,银行应该派人去现场,看是否真有需要,还有贷款金额与市场价格行情是否相符。
对于有洗钱交易的交易,也需要适切的实地查核,以证明该笔买卖无洗钱顾虑。
兆丰显然这方面很混!)
不适切的风险评估政策及程序
(这个很大条!2008年金融海啸后,谁不重视风险管理?如果风险评估有问题,
我无法理解兆丰依据什么去核准房贷、信用贷款,如何控制投资风险?难道靠求神拜佛?)
台湾总行欠缺谨慎监督
(看起来兆丰把海外分行视为独立连,让他们自生自灭。其实,所有裁罚的缺失,
如果兆丰有年度「法遵自行查核」制度(台湾可能没有几个人知道这是什么碗糕!),
而且认真执行,57亿新台币就可以省下来了!)
对DFS金检报告提出令人不安及轻视的回应
(这一点最令人不解与震惊!过江龙难压地头蛇,兆丰难道以为自己是「龙的传人」,
或是受到义和团遗毒影响,
竟然敢对美国监理机关的金检报告提出「令人不安」及「轻视」的回应。
这里应该是说兆丰对金检缺失提出的Action Plan (行动计画)好像在玩家家酒,不当一回事。
请问董事会,你们不是应该看过并核准该行动计画吗?
难道该计画没有翻译成中文,方便诸公审阅吗?你们这些肥猫,到底有没有在做事?
这次好像没听到公司治理的最高层检讨自己的声音?兆丰的法遵主管在做什么?)
看完以上分析,还不觉得兆丰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人,请举手!
我看不到手!我相信兆丰董事会与金管会诸位先进,没有人有胆举手!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我这个法遵「巷子内」的人,看了背脊都凉了。
我若是纽约DFS的官员,对兆丰不会只罚1.8亿美元;如此罪大恶极,至少乘以2,罚个3.6亿!
http://newtalk.tw/opinion/view/41246
4.附注︰
宝宝不说,宝宝怕怕
1.千万别惹到纽约州的DFS
2.三大天条:
洗钱防制AML
外国行贿处理法FCPA
防止贿赂Anti-Bribery & Corruption
3.兆丰董事会应知晓兆丰对金检缺失提出的Action Plan (行动计画)
并审阅是否核淮此案。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8-28 10:04:00
啊就宁愿被罚全民买单也要洗钱!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别水球我)   2016-08-28 10:10:00
kmt:罚是用贱民的钱 洗是洗自己的钱 爽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8-28 10:13:00
因为罚钱是全民买单,根本不痛不痒
作者: aquaticplant (superman)   2016-08-28 10:23:00
只赚不赔
作者: uku (反转 )   2016-08-28 11:08:00
令询
作者: myandydesk (算算)   2016-08-28 11:12:00
哈哈,赔你的,赚我的,谁鲁,哈哈哈
作者: DentistLin (lin_dentist)   2016-08-28 11:24:00
这是高手,找到了一条免申报路径,被抓到是美金检不照牌理出牌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8-28 11:25:00
DPP抓不到 呵呵
作者: kil1ua (--)   2016-08-28 11:26:00
就是要洗钱啊 而且一洗就是3800多亿 犯法这种事他们早知道
作者: DentistLin (lin_dentist)   2016-08-28 11:31:00
钻到法律漏洞,完美程序合法汇款。是金检不规矩找到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8-28 11:41:00
美国监管单位基本上只对衍生商品之类的比较没办法银行这方面还是管得比较严的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6-08-28 22:08:00
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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