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roysky (冬弈)
2016-08-25 21:56:39※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来苏)》之铭言:
: 唬烂到底有完没完? 我们来看一下国际法上最好的也是最稳定的例子
: 1953年7月27日生效的《朝鲜停战协定》
: 全称《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
: 总司令另一方关于北韩军事停战的协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 COMMANDER-IN-CHIEF, UNITED NATIONS COMMAND, ON THE ONE HAND, AND
: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KOREAN PEOPLE'S ARMY AND THE COMMANDER
: OF THE CHINESE PEOPLE'S VOLUNTEERS, ON THE OTHER HAND, CONCERNING
: A MILITARY ARMISTICE IN KOREA)
: 幸亏韩国当时没有吱吱,不然一定要说李承晚向共产党投降.这个协定的
: 名称出现了国与国关系吗?
: 签和平协议就不可以向外国求援阿?那驻韩美军63年来都是COSPLAY表演
: 团体呢?
: 所以签订后南朝鲜的叛军全部都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归顺了吗?
: 大家所熟知的大韩民国是假的,我们的眼睛业障重吗?
大家对于用词好像搞不清楚,
看一下专家意见吧。
节录:
"...然而,条约(Treaty)尚有许多异名,英国国际法学者Malcolm Nathan Shaw解释:
Treaty即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国际协定)意指,清楚确认两契约国间所建立的
规约。该字有不同的别名如 Conventions、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Pacts、
General Acts、Charters、Declarations and Covenants, 这些词都是用以表达国与国
间,以特殊方式界定彼此关系,与判断行为合于法理的根据。国际法学者长谷部恭男例举
部分“受国际法支配”,但与条约异名的例子如“协定”(convention)、“协约”(
agreement)、“公约或协定”(pact)、“宪章”(charter)、“议定书”(protocol
)…等..."
"国际法的法源是由(1)条约、(2)惯习法(国际惯例)、(3)法的一般原则、(4)司
法判例、学说。以上四方面所构成,查阅国际上以accords为名的协议,有名者如1973年
解决越南内战的Paris Peace Accords,这是由美国与联合国安理会介入越南共和国与越
南南方民解放阵线的和平协议,但该协议确实是被定义为越南“国内”而非“国际”协议
。此外长达36年的危地马拉内战于1996年所签署的和平协议The Guatemalan Peace
Accords,这场惨烈而复杂的战争最后由危地马拉政府与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合(URNG)
代表签署,明显也被定为是“国内”而非“国际”。..."
来源: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8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