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罢免柯文哲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15-02-15 11:11:49
※ 引述《pH5 (五酸)》之铭言:
: 常常看到这种思维:
: "马英九最强时总得票率是49.5%
: 赖清德最强时总得票率是47%
: 所以罢免门槛有问题。"
: 但是这一项逻辑是有问题的!!!!!! 非常有问题!!!!
: 因为投罢免票的组成应该要是:
: 投票支持敌对阵营的所有人 + 部分投票给该候选人的人
: 原本支持敌对阵营的人本来就会投罢免票。
: 所以大家看这次蔡正元罢免的票数,
: 跟当初民进党籍候选人的得票数是差不多的。
: 所以当初支持蔡正元的人根本没有反悔!!!
: 所以假设罢免门槛下修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 假设大选投票率有70%
: 如果罢免门槛是25%,相当于大选时的"35.7%"得票率
: 也就是这次连胜文40%得票率已经绰绰有余可以罢免柯文哲
: 这不就很可笑吗????
: 只要敌对阵营一直发动罢免,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当满四年
: 这就是为什么罢免需要50%门槛
: 确保真的是这个执政者/民意代表 真的是多数人想要罢免他
: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铭言:
: : 依1994年修法从1/3改成1/2后,现行的双五十门槛的罢免制度
: : 针对目前蓝军痛恨、大骂,最近又多了新梗“带头违法”的台北市长柯文哲,
: : 若要提出罢免案,且通过了连署阶段,需要多少人投票才能罢免掉他呢?
: : 2014年,台北市的选举人数是:2146939
: : 也就是说,罢免案的投票人数至少要有:107万3千4百7拾人。(简称107万好了)
: : 没到107万这个数字,就算投票的100%赞成罢免,也是无效。
: : 而就算是史上最强的2008马英九,在总统选举的近八成高投票率下,
: : 他也祇拿过101万票,换算为总得票率是49.5%。
: : ==
: : 或是再提一个假设性的例子,
: : 假设台南市长赖清德,2014年躺着选都上,得票率破七成的赖神,
: : 突然被外星毒电波打到、或是被赫尔博士改造,
: : 他说出“两岸终将一统,我支持统一”并“退出民进党,加入中国国民党”。
: : 让绿营的选民完全无法忍受,决定对他提出罢免。
: : 以他72.89%的得票率来看,这些人全部赞成罢免,应该够吧?
: : 答案是:不够
: : 因为72.89%的得票率,换成基于选举人数的总得票率,也才47%。
: : 而47%未达罢免案所需的“总选举人数的50%”门槛,不会通过。
: : 这就是双五十门槛。
: : 注:
: : 名词解释。
: : 投票率跟得票率都是常识了。
: : 投票人数/选举人数 = 投票率
: : 得票数 / 有效票 = 得票率
: : 但,“得票数 / 选举人数”这个数字呢?
: : 政黑板前辈动物农庄(animalfarm)用“总得票率”这个词称之,我则是沿用他的说法

我觉得是这样拉
连署门槛达到候选人当初得票的一半
之后罢免投票,只要超过候选人当初的得票,就算成功。
我想这样大家应该都没意见,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多数决!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5-02-15 11:23:00
所以罢免菜正元 需要11万多票才能成功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2-15 11:26:00
照楼上所说太高了啦!改为得票门槛之十分之一就足矣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5-02-15 11:29:00
赞成这篇 同意罢免票数比该当选人当选票数高即算过关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2-15 11:30:00
严格说起来 M大说的也是有问题照这样的方法走 基本盘大的地区 就可以用较大的基本盘彻底封杀其他势力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2-15 11:30:00
但割阑尾耶!!1/10就够了 至于别的 1/1才合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2-15 11:31:00
反正即使对手阵营选上 总票数也不会比他多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2-15 11:31:00
这次连当年没投蔡的也没倾巢而出 怪谁呢?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5-02-15 11:36:00
我同意这样的说法:罢免票数比该当选人当选票数高即算过关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5-02-15 11:39:00
假设A党一号三成选票 A党二号三成选票 B党三号四成选票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5-02-15 11:39:00
蛮赞成这个提案的 刚也想到这样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2-15 11:43:00
要修法成:罢免非DPPer党籍无门槛 一票就能罢免DPPer需要100%同意才能罢免 这才符合台湾正义阿相信这样那些敛财约砲团体 还有国尸 都不会再吠了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15-02-15 11:45:00
赞成此法,一堆想第3阶段不设门槛,连柯p都很容易罢免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5-02-15 11:51:00
台湾之孙表示认同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2-15 12:30:00
没门槛也不会一票罢免 你当赞成续任的不会出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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