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臭蛆不懂中文,是我的错,其实是无脑!!
http://goo.gl/Rbjqbi
吴美红对此也强调,会请法务部与刑事局向陆方反映为什么没
有根据协议及时通报我方。
吴美红:‘依照相关的包括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投
资保障的人身安全共识,就是我们的民众受到人身限制时,对
方应该通知、通报我们的主管机关,所以我们会请刑事局、法
务部进一步和陆方反映是不是没有照协议及时通报?’
http://goo.gl/akzto6
吴美红表示,依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海
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中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
,陆方在台湾民众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时,应该要通报台湾的主
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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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它马的!!两岸协议中提到的是限制人身自由,就要通报,还
在胡说八道什么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难道臭蛆是要告诉我们
大陆的行政拘留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还是可以跑来跑去?想回
台湾就回台湾`
连陆委会的吴美红都提到了“就是我们的民众受到人身限制时
,对方应该通知、通报我们的主管机关”。难道陆委会的发言
人,对于自己主管的业务,会比无脑蛆还不如?吴美红有需要
向对岸询问柯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吗?
草尼玛的!!若两岸投保协议只管投资,不适用柯震东,那吴
美红说啥“投资保障的人身安全共识”?吴美红身为陆委会
发言人,对协议的内容,会比无脑蛆还不懂?
无脑蛆可以自己去问问吴美红,懂不懂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
也可以去问吴美红,投保协议的人身安全共识关柯震东屁事?
丢人现眼就算了,还要马囧政府亲自打脸才爽,真是贱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