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自经区变自杀区,
难道马江政权没有该当刑法275的加工自杀之构成要件吗???
马江的心态可见一斑~“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马江政权似乎没有爱民如子,实在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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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忌元] 民团:自经示范区将成经济自杀区
〈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本周在立法院闯关。民团批评,自经区让台湾后门
大开,中国资金、劳工、货品与服务业将快速无控管地进入,形同“自杀区”,
更是“红色资本租借区”,中资不但可在自经区经营敏感产业,投资比例更没有
上限,就算服贸没过,一样可以让中资大举侵台。民团提到,他们将正式宣布向
行政院版自经区宣战,呼吁朝野立委为人民权益把关。
318 学运期间,立法院举行〈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公听会,并在反核运动
期间,由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在休息协商时突然宣布开会,以21秒通过3项条文,
是继服贸“半分钟”后,企图偷渡第二个黑箱服贸。
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台湾劳工阵线、台湾教授协会等团体, 2日在立法院举行
记者会,要求退回行政院版的示范区条例草案,指出政府部门在没有母法的状况
下,却先修子法,不仅明显违法,也践踏民主,呼吁在野党立委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