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14号)要处理通保法的三读修正程序,前新竹县长林光华也选在今天举行记者
会指出,他从民国94年到99年被最高法院检察署监听长达5年,却到民国102年底才收到监
听票,很明显有行政机关违反通保法的规定。(程平报导)
依照通保法的规定,监听结束时,应立即陈报法院通知受监察人。但林光华说,他是一直
到去年底才收到法院寄来的通讯监察结束通知书,自己从94年7月一直被监听到99年7月,
案由是依据“国家情报工作法”,监听他当台湾省主席的专用电话,他不能理解,为何到
去年才收到通知。
林光华并指控,他的邻居好友魏先生近来手机电话费异常增加,调出通联才发现,魏先生
打给他的电话都被超时登载,没想到约吃饭、打牌的电话都被挂线监听。
陪同召开记者会的民进党立委陈其迈则说,监听林光华的案由是依“国家情报工作法”,
难道是把林光华当匪谍,而且林光华迟了3年才收到监听通知,明显是行政机关违反了通
保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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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新闻都两天了,蓝蛆对此新闻没啥反应让我感到很疑惑!
怎都没人请林光华跟陈其迈说一说民国94年到99年是谁在
执政,是谁违反了通保法的规定。
开此记者会该不会又是要马狗跟黄总长下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