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统计学的术语来解释好了。
差异可以区分成两种,一种叫做“组内差异”,一种叫做“组间差异”,这两种差
异在现实生活的实践上,会有很大的不同。
“组内差异”式的作法,可以理解成包容性的多元文化概念,在本质上这些人都是
一样的,他们的差异只是细部的不同而已。法律也不会因为这种组内差异而去设置特
别手段,而是一律平等地对待。身高体重应该是最好理解的部分。
但是“组间差异”就有很大的问题了,因为这是在本质上就默认了双方的差距是明
显而不可弥补、而且重要到可以将两者分开并以不同的方式来对待。法律基于这种组
间差异而做出不同对待,会被认为是正当且有效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年龄上对成年
与未成年的区隔,法律在本质上便将他们视为两组不同的人。
很多民权议题的案例,则是过去视之为“组间差异”的区分,改变成为“组内差异
”的过程。性别、种族这种巨大可见的差异,过去法律的社会以组间差异的方式来处
理但今日我们都认为这是身为个人的基本权利,而与这种差别没有关系,过去的作法
是种歧视和隔离。
现在同性家庭争取平权的运动,也是类似的例子。所以我才会说这种刻意要设置特
别的法令来对待同性恋的作法,仍就是一种维持歧视与进行隔离的作法。它就是一种
组间差异而不是一种组内差异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