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最原始的人类社会是不存在的。不管中外古籍都有记载,
在最早的时候男女混居,自由交配。从来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无独有偶的,婚姻在中文或拉丁语系造字都是从女,从母。这
表示婚姻制度主要是针对女性,但是为了女性的权益,还是屈
从于父系社会的转变已经不可考。如果要从现在伊斯兰教对待
女性的态度来推论,我猜测,如果你叫一个一万年前的古代人
来看,她十之八九会认为婚姻是父系社会中用来限制与压迫女
性的制度,就像我们今天看裹小脚与蒙面纱一样可怕。
如果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不是天生的,那我们可
以想见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一定有一段时间是男女群居与婚
姻制度并行的时期。从演化的角度,以结果论,上万年的实行
结果采用婚姻制度的社会占了绝对,全面性的优势。这可能是
因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群受制于难以避免的近亲交配,后
代的体力与智力渐渐的不如明确区隔基因来源的婚姻制度。以
致于最终被采行婚姻制度的社群淘汰。
今天多元成家的诉求,在我看来就是要回到上古时期的制度。
其实我不反对同性恋结婚,也不怕他们改变我们的社会,因为
数千年来的实验已经证明这种社群是无法与婚姻制度抗衡的。
但如果放大到全世界来看,对性别议题的态度越开放的社群其
实在繁衍及文化存续上越不利。瑞士的尖塔变成严重的社会议
题,英国满坑满谷的印度人和穆斯林。今天自诩凭著道德,良
心,替女性或同性恋争取所谓人权的人有没有想过?他们所创
立的制度最终会随着他们进入坟墓,而对女性剥削到极点的社
群才是真的会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