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负责任的事还是让有血缘的处理比较安心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11-30 23:32:46
多元成家有一项很糟糕的要求,
就是契约伴侣可以在你本人不能做决定时替你做决定。
手术时可以替你签名,
可以替你拔管,
可以成为你保险受益人,
可以分走你一半财产,
可以决定你死后要怎样办后事。
这种东西如果开放,
依照台湾人擅长钻漏洞走后门偷偷来的性格,
一定后患无穷。
可能有人钻漏洞诈骗财产,
可能有人走后门间接合法杀人,
可能有人一时签了契约骗财骗色后又立刻片面解约造成对方权益损失,
或是其他你想像不到的乱七八糟狗屁倒灶的怪事。
契约伴侣就是不愿意或无法负责才会成为契约伴侣,
这种建立在法律前提下可以任意自由解约更改的关系无法保证绝对能够负责。
当然有血缘关系的也不一定能负责,
但有些事终究是天生注定而无法改变的,
例如基因。
其实也不一定要基因一样,
法律都允许拟制血亲(养父母子女)或是配偶这样的亲属关系存在了,
多元成家真的有心可以比照办理,
而不是另辟蹊翘去搞一个可能有很多问题的新制度。
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扶持的基本条件是爱、情感与责任,
法律只是规范应尽责任与义务的最后底线,
遗憾的是仍然有很多法律做不到的事,
例如法律不能保证人与人一定相爱,
只能保证人与人有纠纷时可以拿来做为仲裁的依据。
所以不该轻易允许将天生注定的血缘羁绊用白纸黑字冷冰冰的契约来取代。
我支持同性别者可以成家彼此成为配偶,
但反对让透过白纸黑字契约所缔结的关系权力与责任比天生血缘的连结还要强大,
这种关系甚至只能被称做是伴侣而不是配偶。
当然不可否认多元成家支持者所举的一群修女聚在一起生活一辈子,
有人病危时其他人无法签署同意书让她安心上路之类的案例,
但这终究是少数,极端,而且罕见,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期情况,
国家社会福利体制应该有其他应变方法,
而不是透过法令来开放这种所为契约伴侣,
让毫无关系的人居然可以彼此互相替对方决定生命中的重要决断。
另外我也觉得同性别者可以成家彼此成为配偶,
但政府还是应该鼓励一男一女结合成立家庭,
毕竟如此才能正常生育产生双方彼此爱的结晶,
为国家孕育栽培下一代主人翁,
然后一代一代又一代,
国家民族才能永续的发展长远的存在。
当然,不孕症是一回事,
同性别结合不能生育是另一回事。
因为一个不能选择,另一个可以。
这不是歧视,
而是社会赋与一对正常夫妻的基本期许与盼望....
(至少是夫妻男女双方父母的期许与盼望吧?)
而这种期许与盼望倘若透过同性的结合下无疑是办不到的,
所以在立足点差异下,
同性成家无法被社会平等看待也是可以体谅的,
同性恋不应该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异样眼光是种歧视与排斥,
因为你真的跟异性组成的家庭有那么点不一样。
不过社会也不该禁止就是了。
另外,同性伴侣成家可以接受,
应该跟异性婚姻一样享有法律下立足点一致平等的权利义务,
不该被歧视,
但是也不该被鼓励的。
他不是一件错事,
但对国家民族整体正常发展来说似乎也不是一见有正面效益的事。
而多元成家方案其他内容与要求,
则偷渡太多有可能造成国家社会混乱动荡的其他议题,
我觉得连欧美日已开发先进国家都不见得有这种措施下,
台湾更不该贸然实施,
这不是反同,
更不是歧视,
而是为了国家长远正常发展着想。
我支持同性成家,
但反对多元成家。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2-01-30 23:36:00
支持同性婚姻但反对多元成家+1说真的同志要怪还不如去怪把两个议题绑在一起的伴侣盟奇怪台湾现在明明不是强权国家却喜欢在一些非民生经济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2-01-30 23:37:00
的领域超英赶美然后自我感觉良好,明明没有那个社会风气和公民素养去撑起那样的制度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2-01-30 23:37:00
这还好阿 基本上没消耗到什么政治能量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38:00
其实伴侣盟是分三个法案在推 也没有哪个法案一定要绑另一个的问题 但是反对阵营通常会把三个串在一起打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30 23:39:00
本来就该一起打,因为伴侣盟是打包再一起鼓吹宣导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41:00
除非伴侣盟日后把三个法案绑成一个大的修法议案 不然我不认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41:00
这会是缺点吗?这不本来就是家属的本质吗?血缘很重要?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30 23:42:00
话说 其实小纬说的问题一样存在于普通异性婚姻
作者: tim360403 (亮)   2012-01-30 23:42:00
会想一起打只是因人废言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42:00
为应该串在一起乱打 至少现在我们对于A B C三案还有针对其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43:00
在成立家属关系的时候,这本来就要想清楚的,善尽告知即可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30 23:43:00
对了 我只有看到同性议题 多元成家超过同性成家的部份是什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30 23:44:00
么?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44:00
伴侣制度 还有非血缘家属关系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45:00
是一种自由成立的家属关系,一种非血缘的同居共财关系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2-01-30 23:45:00
多元成家啊 例如小智和皮卡丘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2-01-30 23:46:00
剩下部分请参照某被老任告上法庭查禁的同人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30 23:46:00
非人类也包括在多元里面吗?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47:00
举例:几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有男有女),成立一个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47:00
当然不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48:00
其实我认为伴侣制是对于现在交往一定时间的男女 若有一方迟迟不肯结婚 另一方的保障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30 23:48:00
如果只是设同一个户籍的话 无所谓啊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48:00
如果我决定不婚,就可跟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成家,互相扶持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2-01-30 23:49:00
伴侣盟的主张好像是70年代西方国家嬉皮的生活模式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2-01-30 23:50:00
不肯结婚可以分手啊,要保障什么?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50:00
所以家属制度绝对不是鼓励多P,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而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51:00
有人以为只要谈到是不是该结婚 只要有一方说应该再考虑等等两个人就得分手吗?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30 23:52:00
但契约伴侣制如果成立,无法抑止有心人士用来进行多P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52:00
而这个[考虑]时间如果拉比较长 对两人关系投入任一方不需要多给个保障吗?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30 23:52:00
人都会想要一个家,这个家的定义可以不用侷限在婚姻关系中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2-01-30 23:53:00
等下去或是分手,不觉得有用法律来管的必要啊。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30 23:53:00
保障是双方互相给对方的。有人单方不肯负责,那就别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53:00
喜欢多p的人现在就可以多p到死了 还需要自找麻烦去登记?
作者: tim360403 (亮)   2012-01-30 23:53:00
不算管吧,是多一个额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璇则
作者: tim360403 (亮)   2012-01-30 23:54:00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30 23:54:00
因为多P可能会犯重婚罪或通奸罪。办登记后就合法啦~
作者: tim360403 (亮)   2012-01-30 23:55:00
伴侣制和婚姻只能择一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30 23:55:00
伴侣也只限两个人 而且跟结婚只能二择一 请问要怎样多p?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30 23:59:00
伴侣制不保证可以成为配偶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1:00
本来就不保证 但是它不是一个促成多p合法化的制度 这个见解您现在可以接受了吗?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2:00
不可以唷~因为可以解约A伴侣另签B伴侣唷~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00:03:00
小纬的发言让我想起有名的双人枕头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3:00
伴侣制只是让不愿意用一辈子负责的人找到逃避的借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3:00
当签B伴侣时 与A伴侣的关系就不存在了 一样是不能多p啊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4:00
无论如何就是多P的温床无误,无从辩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4:00
或者您要说 有人今晚想跟哪个伴侣上床只要赶公家单位下班钱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00:04:00
有钱的大老板能养好几个老婆的应该很高兴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2-01 00:05:00
多p现在就可以多p到爽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00:05:00
超有钱的大老板挂掉的时候财产分配也就名正言顺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2-01 00:06:00
以后要不要推出登记app方便多p啊XDD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6:00
爽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6:00
如果用一样的逻辑 只要跟A离婚就能另跟B结婚也算多p合法化?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3-02-01 00:06:00
怎么觉得这样搞下去,不就男女朋友也要签契约了XD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3-02-01 00:07:00
要多P的人随时都可以多P,不用利用伴侣制度来玩。通奸罪是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7:00
婚姻关系的离婚比契约伴侣解除契约困难多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7:00
男女朋友时期先签个影响没那么深远的契约来试一下水温 不是什么坏事呢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8:00
虽然比较困难 真的不能做吗? 所以也是多p的温床不是吗?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3-02-01 00:08:00
是告诉乃论,难道就可以说国家法律有漏洞鼓励多P?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09:00
如果是这种出发点可以接收,怕就是被有心人士滥用。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2-01 00:09:00
讲到多p什么的真的觉得很扯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3-02-01 00:09:00
增加法院和户政机关的工作量XD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3-02-01 00:09:00
重婚罪也是告诉乃论,难道国家纵容一夫多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00:09:00
有心人士想多p爽就直接爽了 谁还找自己麻烦去登记东登记西的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3-02-01 00:10:00
要多P的人还是会想到门路去玩,这不是法律能够一网打尽的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00:11:00
也是啦~不过多P这话题可不是我先开头讲的XDDD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3-02-01 00:28:00
推小纬,这串讲出我心中所想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3-02-01 00:29:00
赞成同性结婚但多元成家还要再考虑...
作者: leoyanks (机关枪)   2013-02-01 09:10:00
推这篇,这法案目前还很不完善,还有很多漏洞是需要修正的
作者: leoyanks (机关枪)   2013-02-01 09:13:00
而把赞成与反对看作歧视同性婚姻与否纯粹是玩弄立场制造
作者: leoyanks (机关枪)   2013-02-01 09:14:00
对立,偏偏有人就是傻傻地上当骂另外一边骂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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