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支持同性婚姻的,但多元成家、伴侣制度我反对,
毕竟,搞不好未来我的小孩也是同志,
如果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能对同志更友善一些,岂不是更好?
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认为现在是通过同志婚的时机,
毕竟社会上还是有太多的疑虑跟歧视存在,显然不是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共识,
即使修法通过了,相关配套也很完备,也难保实务运作上不会出现更多问题,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同志族群应该再多加点油凝聚更多的社会认同吧。
台湾是一个极度虚伪假道学又伪善假掰的社会,
大法官都说娼嫖均不该罚多久了,却没有半个县市敢设专区,
问题是,哪个成年的台湾人不知道自己所住的县市的"专区"在哪里?
通奸除罪化也是一样道理,全世界通奸入刑的国家,中华民国是硕果仅存的几个之一,
通奸固然不对、固然侵害配偶权利,但是有必要到国家发动刑罚权的程度吗?
民法的保障已足,通奸罪就是封建遗毒的产物,好像没有这玩意夫妻间就不会忠诚一样,
干,如果忠贞义务需要靠刑罚来维系,我看这婚也不必结了。
总而言之,同志婚个人完全支持,只是台湾社会恐怕还没到需要面对同志婚问题的时机,
加上台湾社会整体素质实在有待加强,所以还是在给这块土地多点时间形成共识较好。
多一点说服、多一点对话、多一点包容,让时间来解决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难得有一个议题不再是蓝绿支持者壁垒分明各拥其主,
蓝的支持同志婚者数量不少,绿的出来反甲甲的更是所在多有,
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这都是一个难得的集体学习的机会,过程可能才是最珍贵的吧。
作者:
simoo (开普敦-阿拉拉)
2012-01-30 20:37:00不过看前面几篇文章,我以为本板定调把挺同婚的都抹绿
作者:
askemm 2012-01-30 20:38:00没办法,谁叫这次出来推的都是不用抹的绿呢XD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38:00说真的反甲甲可能蓝>绿,我不信台南支持多元成家会多数绿>蓝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39:00说实在话这是一个出不了北北基的议题罢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2-01-30 20:39:00我跟这篇立场一样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41:00我身边3个满熟的拉子,1个就是所谓的同运文青另外2个可以算是深蓝选民,也没有一定很迫切想结婚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42:00所以就算是同志圈,对于这个议题老实说也满分歧的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2-01-30 20:48:00
绿的老大都拿总统性向取笑了,支持者怎么可能绿大于蓝XD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51:00前几年,前有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支持同志婚姻,后有民进党立委侯水盛大骂同志不能生育是疾病乱原
如果公投在下会投反对,但如果结果出来赞成居多,在下也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0:52:00版上一堆拿马性向来攻击的,要说这些人不反同性恋真是见鬼了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13:00性向这些人就是相骂本而已嘛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14:00有种就学李敖大师在电视上公开说我讨厌GAY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16:00蓝绿都有极右派好吗.......我基本上是支持的但操之过急反而只会招致反效果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17:00这个伪善、喜欢装作看不见的社会,要想办法慢慢沟通才是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18:00另一方面要等那些不愿沟通的老一辈旧观念凋零..........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23:00推楼上,这也是台湾两党用统独区分产生的奇特现象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24:00如果今天台湾两党是左(绿)右(蓝)区分,可能会变回李登辉时代的北绿南蓝XDD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27:00李登辉时代才是真正的左右分明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28:00如果DPP选举真的以这个为主轴,其实不会有讨好之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30:00题外话,光黄健庭跟刘櫂豪都反,就知道这件事不是蓝绿分明这么简单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32:00DPP以这为主轴...我等著看赖神要怎么接招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32:00会一堆太阳是真的,到时候一堆人跟党中央切割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33:00但我想那些民团应该会在明年选举时,刻意要所有县市长候选人表态...科科毕竟现在吵太大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34:00每次看到GAY不少人认为DPP比较挺多元成家就觉得...(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35:00顺便可以让他们看看现在的政治现实吧,哀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41:00我觉得某些同运人士很无奈,因为只有DPP的中央民代愿意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42:00支持,而真心支持同志的绿党等小党又不成气候就好像掉在水里,随便先抓根浮木也不管那根浮木有没有问题的感觉
的确 这议题真的只剩DPP不分区愿意关心 我是满同情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44:00说实话,马江对这个议题可能还是仅次于DPP不分区关心的但一堆人可能觉得身为总统行政院长不推就是罪过吧(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45:00当共识不足的时候,只是加速上位者失势或下台而已所谓的操之过急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47:00对江宜桦而言,光处理性产业专区就一堆理想处理不了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49:00还是老话一句,光通奸除罪化都办不到了,同志婚姻请继续加油
我倒是反对通奸除罪化。目前来讲 这算是台湾女性少数几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50:00同运在社运界老实说是相对最没有被政党力量渗透的族群
作者:
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2012-01-30 21:51:00举例来说,2010同志游行北市长候选人苏贞昌想参加就被主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1:00自保?算了吧
没错 其实我认为色情专区跟通奸除罪的重要性都高过于同
台湾其实要能在刑法通奸除罪化应该是快了 但是还没到我个人是觉得再等一下吧 民法先跟上时代再说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2:00不过马英九想参加可能也一样吧XD 不过马英九市长任内是真的
废死我反而不太赞成,应该说也许未来会赞成 但非现在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3:00告诉乃论更惨阿,整小三一点意义都没有,很多时候问题是出在自己另一半身上
马现在当总统身份不同当然一些事就不能做 吱吱大概也都会忘记马英九在当市长以及在当教授时每年六四是如何出来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4:00不可能,因为我们的国家人权报告也是写成往废除通奸罪方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5:00我们的立委应该也不会自找麻烦搞一告就是告两个而且实务上,通奸要求的证据越来越多了,越来越难成立
我是认为可行 只是需要一些民法的判例当垫脚石当民法有判例能确保配偶能得到保障 那通奸除罪化ok但是现有来讲还缺一些决定性的判例就是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6:00本来就要靠民法阿...现行的通奸罪真的很没意义
对 但是还缺乏一个指标性的判例 比方说一口气判赔个上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7:00我的重点跟你又不一样了,通常是男的比较可恶,一犯再犯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8:00有些女生甚至是最后才发现自己是小三,还被告
目前判例有不知者无罪的样子 不过现在不知道怎么翻....
如果有这种男的反而被小三民事上咬一口(前提是小三真的是不知情)的判例的话 也是很棒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2-01-30 21:59:00而且最犯贱的是,大老婆还一再对老公撤告,保留小三提告
作者:
philotu (这个时代的审美)
2013-02-01 01:47:00这篇写得非常好 认同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3-02-01 08:11:00这样一来老婆还是会因为对老公心软而放弃告老公。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3-02-01 08:12:00通奸罪成立不过是缴钱给国家……还不如转为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