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
婚姻制度,不是权利,而是义务。
将一男一女的结合,以及他们的后代的权利益务,
由法律,即政府给予背书,意图让家庭成员得以稳定生活。
这套法则,为后代稳定的生养生育而制定,只能以社会大多数的正常状况设定,
而因为,人类实行有性生殖,因此,这套制度通常以男女结合而制定,
无法顾及其他。
我说过,你同性恋者要婚姻,OK。你要进入恋爱的坟墓--婚姻,随便啊。
另立一个同性婚姻法,同性配偶或伴侣间的法律关系就一条,
比照民法相关异性夫妻规定即可。
但要养育小孩,以目前的社会况看起来,不OK。不要假装,同性恋是正常的。
同性恋是异常的,就像人类失明就是异常的,你不能假装双眼失明的人是正常的。
以后如果连自己的复制人都可以存在的话,那时,同性婚姻里可不可以有小孩,
这法律问题自然会被一起讨论而解决。
对不起,你们早生了几十年或几百年.....就算你们把法律弄通过了,
社会的压力,一样会让你们收养的小孩受到伤害....真爱这个小孩,就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