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Y又没法生下与双方有血缘关系的小孩
这跟台湾人大部分人价值观有冲突
走蔡正元的法案就好 反正有法律制度保障即可
别拿国际公约 靠北
台湾法律先搞定在说(台湾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还有GAY要立法保障 用正面架构(一个怎样的体系)的方式说服立委
不是跟反对者 宗教
用PTT那套文化反驳建立 立法理由与基础
根本好笑......
GAY要婚姻权还是家庭权保障阿?
怎么天天跟反对意见打嘴砲就饱了
正面建构体系才是重点吧
本末倒置阿
那恋童癖天天跟反对意见反驳 14岁以下性交重判 也可以废除了
因为性交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