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国会为施行宪政国家中,
一项维持三权平衡运作而发展出来给予行政权的一项非常机制。
三权分立制度下,行政权受立法权的监督和两相制衡,
但当立法权过重,无法使行政权顺利运作者或是行政权政事无法伸张时,
政府首脑可依法向国家元首提出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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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念书时,记得总统有这项职权。
但是依照马娘娘的个性,量她也不敢。
昨晚梦到,马娘娘忽然硬惹。
握著拳头说:解散国会!
一切都是因为看到一张字条。
马总统,我们还可以解散立法院!
霏
好,对不起 我发了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