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修法乌龙…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机关扩大解释

楼主: JohnMash (Paul)   2013-06-05 12:59:19
我觉得这个乌龙是台湾的一个机会
我们该面对的贪污法 而不是会计法
贪污到底刑度多少才合理?
以及如何有效遏止大贪?
我认为
贪污的刑度应该与偷窃刑度相当 因为贪污本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
贪污刑度太高 真正倒楣的是 基层公务人员 而且金额大多不大 但是罪刑很重
我主张修改刑法 降低贪污刑度
贪污如何处罚?
贪污应该涵盖 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 违法收取政治献金
否则贪污永远很难办到大贪
贪污应该逞罚性罚款 以提高贪污成本 才能有效吓阻权贵贪污
罚款应按照贪污金额而定 例如贪污罚款是三到十倍的贪污金额
让大贪官被抓到 将导致破产 以符合公平正义
作者: jokem (红包)   2013-06-05 13:01:00
我认为 鞭刑一体适用 10下起跳 钱吐出来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13-06-05 13:04:00
死缓吧
作者: f9999 (foo)   2013-06-05 13:46:00
罚款没用,大贪还等你来抓? 早洗走+找人扛罪 看看那个阿扁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3-06-05 14:05:00
死缓是大陆的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6-05 14:36:00
我觉得就党内警告撤职,两年后再复出就好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6-05 14:37:00
或者是发个新闻被双规然后死缓,之后就不要报一年后保外就医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05 16:35:00
我没记错的话 日本贪污也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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