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乌龙是台湾的一个机会
我们该面对的贪污法 而不是会计法
贪污到底刑度多少才合理?
以及如何有效遏止大贪?
我认为
贪污的刑度应该与偷窃刑度相当 因为贪污本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
贪污刑度太高 真正倒楣的是 基层公务人员 而且金额大多不大 但是罪刑很重
我主张修改刑法 降低贪污刑度
贪污如何处罚?
贪污应该涵盖 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 违法收取政治献金
否则贪污永远很难办到大贪
贪污应该逞罚性罚款 以提高贪污成本 才能有效吓阻权贵贪污
罚款应按照贪污金额而定 例如贪污罚款是三到十倍的贪污金额
让大贪官被抓到 将导致破产 以符合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