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修法乌龙不是头一次… 2006年开车要戴安

楼主: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3-06-05 12:05:19
修法乌龙不是头一次… 2006年开车要戴安全帽
2013-06-05 01:26 中国时报 【管婺媛、杨毅/台北报导】
 《会计法》修正案因一字之差,让民代、教授命运大不同,外界更批评立院立法品
质粗糙。这不是立院第一次有法案因错字出包。如被称作“邵晓铃条款”的《道路交通管
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修正案,强制小客车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一度经立院三读通过
,但同样因一字之差,延宕多年才修正实施。
 二○○六年,为保障机车族道路安全,立法院在半夜火速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
条例》修正案,却误将修正条文修订为“开车要戴安全帽”,让民众傻了眼。交通部只好
用行政命令告知执法单位:开车不戴安全帽者不罚。
 二○一○年五月,立法院院会处理《公平交易法修法》处分不实广告代言人时,因
经济委员会送错审查版本,误送公平会原版,需证明不实广告代言者是“故意”为之才开
罚;但因“故意”很难举证,前立委赵丽云提案改为“明知或可得而知”。没想到三读通
过版本仍是公平会版,让国民党团最后只好紧急提出复议修正。
 二○一一年,立院因塑化剂风暴赶修《食品卫生管理法》,但三读通过条文却误将
“停业”写成“歇业”,导致卫生机关无论对黑心食品商祭出勒令歇业或停业,都变成“
暂停营业”。为解决这个大乌龙,立院只好在这次修法补正。
 去年立院临时会为美牛议题吵翻天,最后三读通过条文,却是规定禁止输入“牛骨
头”而非“牛头骨”。国民党团最后只好赶在散会前提复议,重新二、三读补正后,才解
除一场危机。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60500080.html
开车要戴安全帽这个梗我印象很深 因为我那时候常开车
不过后作安全带被搁置的原因好像是说小孩子回被安全带勒住
直到大砲孙女车祸过世后才真正通过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6-05 12:10:00
交警:嘿~你看 我抓到科学小飞侠~
作者: hikki82119   2013-06-05 12:15:00
我上法学的老师说那是故意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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