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乌龙…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机关扩大解释
【联合报╱记者陈洛薇、陈乃绫、刘峻谷/台北报导】
2013.06.05 04:57 am
立法院仓促修法摆乌龙,原本要为教授、民代特别费除罪化,却漏列大学教授。行政、立
法部门昨天互踢皮球,国民党立委谢国梁表示,经与学者专家研议后认为,行政院不需要
提“覆议”、立法院也不用提“复议”或“再修法”,只要由司法机关提出“法律解释”
,就可解决问题。
国民党团的“补破网”新招,是今天由立委谢国梁邀法律学者及专家提出解套方法,建议
司法机关扩大解释,将大学教授视同学术研究人员,以填补修法漏洞。
国民党的“解套”新招,法务部不领情。法务部昨天指出,会计法的主管机关是主计总处
,法务部不能越俎代庖擅自解释。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指出,以目前的立法条文,除罪的范围仅及于大专院校的职员及系
主任、副校长等兼任行政职务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职的教授。
一名资深检察官指出,依大法官一三七号解释,行政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对于检察官
的侦办和法官的审判没有绝对约束力,仅能当参考。
国民党大党鞭林鸿池昨晚表示,原本朝野协商时,是以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蔡正元、林世
嘉等人的版本讨论,孰料立院议事人员在缮打条文时漏了一个“教”字。
林鸿池说,立院的修法意旨写得很清楚,司法机关及相关单位应可参酌修法意旨做适法性
的解释。
立法院议事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复议动议,应于原案表决后下次院会散会前提出。但是
立法院本会期已于上周五结束,而且三读通过的条文法案已送出,总统府昨天已经收到咨
文,立法院已无复议空间,只能由行政院提覆议,但行政院昨重申不会提覆议。
【2013/06/05 联合报】@ http://udn.com/
| 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3924.shtml#ixzz2VIlN4Qlv
干你娘垃圾立委 这么明显的错误 这么难看的立法还要凹
喝花酒的可以放出来已经狠烂了 差一个字改回来很难吗? 干 立委都是下三烂
摆明了就是放给他烂 就是一副“法案就过了 不然要怎样”嘛 偷吃都不擦嘴了
大家骂再大声也没屁用 这些立委无耻!无耻!大家看到立委应该对他们吐口水 脏啊
猪仔立委 人渣立委
喝花酒可以放出来 教授还是要去关
你他妈我真的开始有点相信阿扁国务机要费应该要无罪了
干你娘立委都是垃圾 干 立委全家死一死 干你娘 立委全部该下18层地狱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