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ZXf5xRV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ZW6eJjh Zuiho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763451.A.6DF.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推 zeuswell: 意见:未达,应属描述前次检举案之状况 01/02 01:53
推 Rrrxddd: 未达 01/03 19:38
→ Zuiho: 这个luciffar连18124这种蓝到我看很难改的都检举 嗯... 11/25 13:18
→ luciffar: 我检举18124怎么了吗?为什么一定要帮人贴X粉的标签呢? 11/25 13:19
→ luciffar: 如果上政黑还要审查人家的政治立场 这很奇怪吧 11/25 13:19
→ luciffar: 政黑不就是干政治勿干板友?谁骂我 我就告谁啊 11/25 13:20
=======================
所以请大家注意
遇到这个luciffar的时候
记得不能说他阅读能力烂
不然他会感觉受到屈辱
然后就用这个"烂"字当理由跑去检举别人
========================
zeuswell 请问这整段话是不是应该一起看
这里面 包含 点名 指涉性 烂 判决书 贬抑性
第三章 三要素都有了 是不是应该直接判违规
你审案不应该替被检举人自行延伸他所书写的文章本体所没有的额外剧情
你的心证 应该是指涉性认定跟 烂是否为贬抑词吧
"描述前次检举案之状况"
属于你自己有在追踪相关案件的前提下才会知道这些事情
板主不是应该把自己净空 就这篇文章本身判决既可不要继续把案情复杂化吗?
我想你这个判案理由 100个应该有99个看不懂前因后果
看文章的人只会觉得 luciffar=阅读能力烂=跑去检举人
你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484应该对于被害人多一点同理心
这样等于是在鼓励人家迂回漫骂 明明之前骂烂已经有水桶的案例了
不是应该比照办理既可吗?
对于习惯性漫骂的使用者 水桶有助于提升他们的文化层次
多桶几次才能达到教化的目的 进而提升论坛整体素质
多多发扬 干政治 勿干板友的精神
请板主 恪守职责 本板不鼓励言语漫骂 桶过才知道痛
才会知道言论自由的可贵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