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针对现行政黑与政检板规的修正建议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9-04-23 00:50:55
关于 政黑版规七-8 规定设计原意
8.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删(退)文后给予警告,相同违
规再犯者,加罚水桶7天处分。
说明:
有关‘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违规处分就是删文、推文,然
依据旧版的规定【#1RvErjDH (HateP_Picket)】,版主仅能在违规四次以
上,才能给予警告,要求限期修正,修正了还不能罚,只能操死板主,却
无法阻绝违规。
后来经过投票修正这条版规,才有现行的版本。
详:#1RVifefb (HatePolitics)
而现行版规,授权版主对于‘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违规’,可以在删(
退)文后给予警告(前版要第四次才能警告),并对于警告后再犯者,可
以加罚水桶(属政黑版规七-7规定的延伸,主动处理后加罚水桶,不受政
黑版规七-6规定限制)。
设计目的:
1.‘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属于轻罪,且常有人违反(现行政
黑版规第二章太繁杂),版主不主动处理,但累积一个违规量后,版主
有空,可依据政黑版规七-7规定主动查察,针对大量违规者加以处分,
且不受政检版规三-4中七天的限制(因为不是检举)。
2.违规者不要心存侥幸,以为版主没空没发现就没事,只要版主察觉,就
能把版上所有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违规,一并处理。
这已有前例,对于大量累犯,个人之前作法会给予机会,先给予警告,
并要求违规者"全部"自行修正,不修正就一篇一篇开罚,前科累计,最
高处以水桶十年。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9-04-23 02:43:00
先给推我是觉得板主要罚可以 规则要写清楚 不要等到爆出多日水桶才被板友抱怨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4-23 08:33:00
AskWhat还是非常适合当板主的,至少程序及逻辑清楚,而且还会辛苦发信提醒及警告七-8正确的观念是,板主要先有删文动作,才能有后续的警告处分,但目前的板主的作法,板友都已删文,且连警告都没有,就直接水桶处分,连基本解读板规都不行。至于“主动处理后加罚水桶”一情况,这也已经违反板规七-6,A大说不受其限制,纯粹是自我解读,于法无据,已违反七-6不告不理原则。最简单的作法,就是将第二章的各违规型态罚则制定好,然后废除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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