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Skod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1R8guEGY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 一、被检举人 zebra101 在该检举人所发文章下推文‘这个是江
: 剑峰吧?哈哈哈,神经病’,‘江剑峰’这个名字,并不具
: 明显贬抑,但‘神经病’一词,个人认定具明显贬抑。:
: 二、然该推文‘这个是江剑峰吧?哈哈哈,神经病’并无明指‘
: 特定对象’,该推文前面已有两位版友推文,无法明确得知
: 特定对象为何人,该攻击行为系属‘未明确对象’。
你以为他为何会无缘无故讲出该姓名?
他前面两位板友有何原因会随便叫出姓名?你有无任何查证?
被告都只敢推说我否认,问题我根本没有承认否认之行为而言!
毕竟无罪推定原则!凭什么我要自认否认是否该姓名?
难道不是goetze故意刻意指名指控本人帐号是该姓名所致之!
可以这样子完全当作看不见这项线索?那全世界侦探警探完全不用推理办案了啦!
此例一开,你们意思只要有人随便掰个姓名栽赃给乱冠给某人,
大家每次只要去他每发文章下推文讲一句“这个某某某吧!神经病!(or任何谩骂字眼)”
你们也完全处理不了!就因为这个违法乱纪恶判例!不是吗?敢反驳吗?
: 依据 政黑版规 三-2-e 规定,‘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
: 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而 zebra101 仅
: 在 Skod 所发之文章下,推文过1次,未达2次,故仍不算攻
: 击特定对象。
对啊!这个案子你就会拿这一条说嘴,但被检举人根本没有拿这条答辩,
反而前面goetze我检举的案子,我明确举这一条并明确具体举出事证!
结果你完全不当一回事,完全不敢辩证!真不知你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就如同你最早提出的竞选政见!你兑现的话现在完全没有这个问题!
你放任板友乱泄漏个资,不论真假,果不其然!现在又有板友可能被提告,不是吗?
可能检察官法官跟你认定不一样啊,摆明针对发文者,管他随便瞎掰什么名字?
然后goetze要帮忙出刑民处分金吗?或你们板主群摆烂放任害人犯错要帮出?
然后提出建议多久了?你们为什么完全不敢回应?可以这么傲慢?
都给你台阶下了若遭其他两位板主杯葛那也全部出来讲啊!
你现在做的完全跟你以前相关主张冲突矛盾!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换了位子就换了脑子?
又看了一下板内外相关检举,本来批踼踼就是网络匿名制当事人主义啊!
但台湾不是对岸网络实名制!批踢踢网站严守隐私权政策不泄漏会员个资!
批踢踢网站的所谓当事人就是会员帐号本身!跟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关系?
这也是AskWhat板主当初竸选理念政见和现任站长mousepad先前裁定的初衷!
#1FzxXRa- (BoardCourt)
‘不应再有直呼网友中文姓名(无论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