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od 2018-06-29 23:15:58※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审理意见:
: 一、有关‘政黑板规二-1’之违规审理
: 依据 政黑版规二-2 规定,本版主旨为讨论政治/民生/社会现状
: 等相关议题,经查该被检举文章,内容为讨论站方列为不受欢迎
: 人物,认定与本版主旨无关,违反政黑版规二-1,判定后将随时
: 删除该篇文章。
可是现在还在欸?请问什么叫“随时”?一百年后也适用“随时”(Any Time)不是吗?
警察发现违法不用马上处理?板主发现违规不用马上处理?那所谓执法到底有三小路用?
只要警察局长或党国板主放大绝“随时”就代表 “随 无良权力者高兴爽的那 时”候!
不是吗?台湾这叫法治社会?批踢踢这叫法治社群?“随时”咧!不算笑话?
: 二、有关‘政黑板规二-7’之违规审理
: 依据 政黑版规二-7 规定,政黑版严禁于版面上发文讨论它板板
: 务,经查该被检举文章,内容并无提及哪一个它版,认定无违反
: 政黑版规二-7。
请问原发文者有没有在推文补强证据指称哪一板的哪一篇文章?
请问我没有举证吗?可以完全当作没看见?
只要原发文者故意拖到其推文才陆续补充原文这样都不算同一文犯行?
那大家比照办理都不用怕犯规嘛!警官调查官检察官法官可这样切割案件卷宗吗?
: 三、有关‘政黑板规二-10、二-13’之违规审理
: 审理意见同#1R8GtscJ (HateP_Picket)。
: 另外补充,“搜寻标题有在台东的某位慈善家的名字后就可以判
: 断”,并无明指哪一位慈善家。
: 即便有人提到陈树菊,以陈树菊来搜寻标题,所搜寻到的文章作
: 者,亦不只一人,个人可以找到五位。
: 故认定并无明确地指向性去泄漏特定人士之个资,无违反政黑板
: 规二-10。
他在政黑板和政检板文章全部显明摆明指名指控我这id,你敢否认?
扯其他无关人等就可以脱罪?这样你又可以装作没看见,再切割嘛!
办一个案件可以这样切来切去,那什么案件都破不了啊!
那全世界罪犯碰到你这种毫无专业能力司法人员超级爽!